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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倪明亚

财政部近日发布的《关于促进地方财政部门履行职责,努力制定和完成财税改革管理任务的意见》,提出要明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快落实已确定的各项财税体制改革措施,形成叠加效应,释放改革红利。制定本地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和路线图。

财政部:抓紧制订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方案

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模式

《意见》提出进一步减少财政行政审批。力争取消和下放一批财务审批项目。国务院和财政部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地方财政部门的初审项目和相应的行政审批项目;无法律法规依据和未按规定批准的行政审批性质的财务管理办法予以取消;所有能被市场机制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将被取消审批;直接面向基层、数量大、地方管理方便有效的转移支付都下放给了基层政府。

财政部:抓紧制订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方案

《意见》要求创新金融资金管理方式。在公共领域大力推进特许经营、ppp等模式,制定相应的金融支持政策,带动社会资本投资重点项目,放大金融资金效应,更好地服务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盘活金融股票基金。抓紧制定金融存量资金振兴规划,建立存量资金统筹使用任务清单和时间表,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和急需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和项目。

财政部:抓紧制订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方案

加快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和安排

《意见》指出,要加快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和安排。密切关注债券发行。加大对改善民生和调整经济结构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建设开发、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科学合理选择项目,抓紧安排支出。加快实施支出预算。5月15日前,省级财政部门应向县级以上政府下达不低于90%的一般性转移支付。7月15日前,原则上应向下级财政下达各类转移支付。

财政部:抓紧制订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方案

《意见》指出,应该增加公共服务的供给。抓紧落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对象养老金和生活补贴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公共卫生服务补贴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政策。所有相关补贴资金应在政策明确后一个月内到位。

财政部:抓紧制订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方案

《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通知反馈。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对财税体制改革和管理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实施专项通报,并在政策出台后一个月、一个季度、六个月和年底分阶段报告进展和完成情况。重大实施效果、重大工作进展和特别重要情况应正式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标题:财政部:抓紧制订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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