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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未上市保险公司年度报告的披露截止日期。记者在官方网站上查询了72家寿险公司,发现截至4月29日,已有58家公司发布了2014年度报告。其中,11家公司扭亏为盈,34家公司偿付能力较2013年有所提高。

盈利公司的数量达到新高
截至发稿时,已有58家寿险公司发布了2014年年报。此外,根据华辉人寿发出的通知,由于公司所有权争议尚未解决,无法召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公司201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已暂停披露。公司股权归属解决后,将及时披露。

在已发布年报的58家公司中,有42家寿险公司实现了盈利,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其中,2014年前五名的净利润分为其他国家寿险、平安人寿、太保人寿、安邦人寿和新华保险(报价601336,咨询)。其中,安邦人寿2013年净利润排名第12位(2.489亿元),2014年同比增长3308.01%,至84.833亿元。

此外,还有23家寿险公司净利润增长超过100%。净利润增长最快的是和谐与健康。净利润从2013年的不到9022.1万元,增长3643.56%,达到33.78亿元;其次是安邦人寿保险、郑德人寿保险(1720.95%)、前海人寿保险(1291.04%)、泰康养老保险(867.21%)、汇丰人寿保险(528.72%)、国华人寿保险(504.04%)、长江养老保险(317.89%)、光大永明(279)咨询)、国泰航空(221.47%)、华泰人寿保险(205.33%)、中融人寿保险(203.03%)、民生人寿保险

其中,11家公司在2014年扭亏为盈。按中国资本计算,有6家联合人寿保险公司、农业银行人寿保险公司、国华人寿保险公司、英达人寿保险公司、长江养老保险公司和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在外资方面,有五家公司:安联、恒安标准人寿、陆家嘴国泰人寿、华泰人寿和汇丰人寿。

对于多达11家寿险公司扭亏为盈的情况,事实上,中国保监会在年初召开的“2015年全国寿险监管工作会议”上已经提前做了通知。中国保监会表示,重组提升了业务质量和效率。寿险行业经营效率、业务质量、渠道转型和产品结构明显优化,行业嵌入价值明显提升。全年利润总额1124.6亿元,增长126.3%,盈利公司数量达到行业历史最高水平。

此外,中国保监会还指出,2014年寿险保费规模达到1.67万亿元,年净增长几乎相当于2003年的年保费。规模保费和新单保费增长率分别达到4年和5年的新高,实现了大规模、快速发展、平稳增长、渠道活跃的发展态势。

只有一家公司的偿付能力低于150%
此外,对于处于支付第一代向支付第二代过渡时期的保险业来说,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一直是业界关注的问题。《证券报》记者发现,截至2014年底,除了中国人寿和长江养老这两家只经营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的公司外,它们暂时没有参与保险产品的运营,也不需要公布偿付能力。

在其他56家寿险公司中,除一家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148%外,其他公司的偿付能力均超过150%,属于足够的二级公司。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另有34家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逐年提高。

记者注意到,截至2014年底,有12家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二级公司的两倍(300%),包括安邦养老、泰康养老、和谐健康、安邦人寿保险、人寿保险、国华人寿保险、民生人寿保险、吉祥人寿保险、建新人寿保险、人寿保险、平安人寿保险、人寿保险。

此外,2013年偿付能力有争议的郑德人寿保险公司在2014年实现了315.9%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对此,郑德人寿表示,偿付能力充足率变化主要是由于中国保监会批准公司增资1.5万亿元,影响偿付能力增长约181个百分点;此外,由于资本市场公允价值持续上升,投资业务本期综合收益良好,偿付能力比上年末提高约113个百分点;此外,受本期长期人身保险业务退保的影响,期末长期保险业务的保险金额下降,影响偿付能力提高约16个百分点。

事实上,一般来说,提高偿付能力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注资,二是投资驱动,三是再保险业务的调整。根据保险信息统计,在偿付能力得到改善的34家公司中,偿付能力的显著改善主要归功于股东的大力支持、公司资产和产品的优化以及当期综合收益大幅增长的影响。

此外,安联偿付能力的增加主要归因于公司再保险业务的调整。2014年,与汉诺威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了新修订的联合再保险合同,提高了偿付能力充足率。
标题:23家寿险公司去年净利润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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