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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的p2p网上贷款监管的想法已经出现
去年底以来,首次明确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属于银监会。据知情人士透露,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上周首次召开闭门会议,并抛出了一份相对完整的p2p监管文件征求意见。除了规定p2p平台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的门槛外,文件内容还提出p2p必须实行杠杆管理,禁止拆标。然而,该文件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许多条款尚未定稿。此外,最终文件定稿后,还需要得到银监会和国务院的批准。

温广州日报记者
据知情人士透露,银监会普惠金融部近日在闭门会议上抛出p2p监管文件征求意见,澄清了一些监管红线,如明确p2p平台的中介性质;禁止设立基金池;不要自己担保,也就是说,平台应该“去担保”;不允许进行平台自身的融资。同时,文件还要求加强信息披露,p2p平台必须保证项目融资目标的真实性,并且每个贷款项目都必须有真实借款人的信息。这与监管机构此前在许多场合发布的信号基本相同。

此外,该文件还首次涵盖了p2p基金托管、注册资本门槛、单笔贷款限额、是否设立杠杆率、信用转账限额、收费方式、不鼓励自动竞价、不鼓励二次竞价等内容。

其中,关于p2p监管的准入门槛,规定准入门槛为注册资本3000万元。对于高管而言,平台高管需要具备银行或相关金融经验。另外,p2p平台在技术上需要满足一定的标准。

监管规定还对单一借款人和单一投资者在一个平台上的贷款和投资比例提出了一定的要求。"管理理念类似于对银行的监管."
据知情人士透露,银监会本次会议将对p2p监管采取更高的标准,这也体现在对p2p的杠杆限制管理上。“条款只写了对p2p杠杆的要求限制,但没有规定具体杠杆是多少倍。不过,会上有人建议,建议将杠杆率限制在目前担保的10倍。”知情人士表示。

对于目前p2p平台上广泛使用的拆标现象,知情人士表示,监管文件的最终草案也将对p2p平台上的单个项目的融资额度设定一定的上限。“p2p平台绝不能‘拆迁’融资项目,也不可能转让债权。如果一个项目的融资额达到1000万英镑,就一定不能这样做。”知情人士表示。

分析1:大型单一融资可能被禁止
“目前,关于市场新闻传播的规定很有可能得到实施,但目前不应最终确定,许多细节仍有待讨论。”亿宝贷款首席执行官罗表示。
罗告诉记者,据业内报道,注册资本的要求可能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因此3000万元的准入门槛是合理的。“对行业而言,这肯定会使大中型p2p企业受益,这将对稍弱的企业产生一些影响。”

“由于p2p平台被定义为一个金融信息中介,项目无法保证,无法见底,也不允许集资,那么注册资本就定在这么高的水平,意义不大。”广东南方金融创新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赖雪峰说。

罗认为,3000万元门槛对行业的影响在于注册资本的监管。“例如,如果在支付这笔资金后有任何监管,是否可以立即取消,以及是否允许以实物形式转换资本,这些都是影响进入壁垒水平的细节。”

对于“单个额度上限已经确定”的传言,罗直言不讳地表示:“可能性比较大,因为p2p目前由银监会普惠金融部监管,很可能强调包容性,对大额订单相对不支持。”

分析2: 10倍杠杆管理导致争议
对于10倍杠杆管理,许多平台对此有很好的反应。
杠杆的概念是什么?p2p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实收资本为6000万元以上,是注册资本的6倍以上,符合10倍杠杆标准。如果收到的金额达到1.2亿元,就不符合10倍杠杆的标准。

“杠杆管理是针对银行机构的要求,不适用于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如p2p,这可能会限制该行业的发展可能性。”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此外,业内人士认为,2014年,央行曾为p2p划了四条红线,明确了其中介信息平台的定位,杠杆管理可能与p2p作为信息中介平台的定位相悖。

“10倍杠杆是融资担保公司的标准。根据以前的标准p2p平台,即使是信用中介也不算在内。”赖雪峰说道。
穗宝贷款首席执行官罗表示:“目前,p2p还没有打破刚性赎回的枷锁。杠杆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从长远来看,p2p平台仍需回归信息中介定位。”
“目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p2p监管规则已经初步完成,随着随后的完善时间,预计将于今年上半年推出。”罗听这么说。
消息来源显示
P2p监管文件
可能包括什么
■准入门槛:注册资本3000万元
■设定单个项目融资金额的上限
■不允许平台自己融资
■每个贷款项目必须有真实借款人的信息
■利用p2p管理
■不要保证自己,也就是说,平台应该是“无保证的”
标题:P2P准入门槛3000万?
地址:http://www.ayf8.com/asbjzx/1090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