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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没有离开,而是被37000人转移走了。最近,付先生在查询自己名下的一个特别银行卡账户时,发现有人以自己的名义在东莞新开了一张卡,并把钱拿走了。目前,海淀警方已经受理此案。

3个月内转移了37,000人
付先生的挂失卡是专门用来还房贷的。他最后一次存钱是在3月16日,他用转账的方式存了1万元到卡里。两天后,我检查了余额,发现钱不见了。根据付先生提供的银行卡客户交易查询表,在他存入1万元的当天,卡内的所有款项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了4次转账。

进一步调查的结果令傅先生吃惊。从去年12月6日到今年3月16日,他卡里的钱除了正常还贷外,还通过两个第三方交易平台转了22次,共计37616元。
绑定的手机号码是深圳号码
根据对账单,这22笔转账最高金额为5000元,最低金额为11元。这些交易方式都显示为“pos交易”。除了使用pos机直接刷卡时的记录外,银行在使用网上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时也会有此记录。

根据银行提供的个人电子银行服务签约表,签约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付先生的个人信息一致,但手机号码是深圳号码,记者拨打后发现无法接通。
■跟进
谁偷了银行卡?
有人在东莞开了一张卡,把钱转走了;发卡银行表示已按要求核实相关信息
文件还显示,傅先生名下有一张银行卡,银行地址显示在东莞,傅先生的钱就是通过这里被取走的。
这张卡是去年12月6日开的,傅先生说他在大连出差。
付先生回忆说,他的身份证在2009年丢失了,他也及时报告了丢失情况。此后,付先生与东莞的银行进行了多次沟通。
根据银行提供的信息,当时是一个人开的卡,信息是按照规定核实的,但银行没有就是否要仔细辨认外观等信息给出肯定的回答。
昨天,记者联系了银行,但没有回应。目前,中关村西区派出所已经受理此案。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易胜华表示,该行未能履行相关的检查和审计义务,应被追究责任。
一名银行员工表示,可能是傅先生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导致其他人利用这一点。此外,银行没有仔细检查发卡方的信息,导致犯罪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捆绑受害人的银行卡成功转账。(记者叶林)
标题:储户卡未离身被异地盗刷3.7万 曾丢失过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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