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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赵主编
上周五,袁波投资(报价600656,咨询)突然成为市场各方关注的焦点,因为它很可能成为新退市政策实施后第一只退市的股票。这家上市公司的命运所反映的是整个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趋势:它不仅将是未来引发退市的财务指标,而且“因严重违法行为退市”将成为震慑“不法分子”的利器。袁波投资案表明,只要触及这一底线,“判断”就会在不远的将来到来。

作为第一个典型的例子,袁波投资背后有多重含义:第一,在执法层面,重大违法退市制度绝对不是一个“显示器”,而是所有上市公司无法逾越的“底线”。任何不择手段的人,如果幸运地逃脱了监管,最终将面临严厉的制度惩罚;二是执法部门追查和打击重大违法行为的效率明显提高;第三,在立法层面,在“登记制”背景下,退市指标体系更加市场化和多元化,从而形成资本市场的良性秩序。

此前,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在2015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必须坚持法治,依法治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这是依法治市的基本内涵。

在退市制度的实施中,袁波投资案就是上述监管逻辑的体现。首先,最新的退市制度是在2014年11月实施的,从违反者必须被起诉和执法必须严格的角度来看。按照交易所的要求,当时被调查的公司应该定期披露调查进展,而袁波投资被点名批评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然而,消息公布后,尽管袁波投资的股价下跌,但其所谓的“壳值”似乎并未贬值。不久之后,该公司还宣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的计划,一些投资者一度认为这也可以消除因重大违法活动而退市的隐患。但是,一旦违法行为得到核实,符合触发退市的标准,除非相关行为得到纠正或风险消除,否则公司仍然无法通过“投机”逃避退市制度的制裁。袁波投资正面临因重大违法行为而退市的警报,这无疑表明了监管部门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态度和打击资本市场重大违法行为的决心。

其次,袁波投资案反映了监管和执法效率的明显提高。从实施新的退市制度到袁波投资上周五正式发布退市警告,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与此同时,从2014年6月17日广东证监局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到今年3月26日中国证监会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不到一年的时间。

如果说晚公平会大大降低公平性,那么晚执法则会大大降低“严重违法退市”的威慑效果,降低市场各方对监管机构的信心。肖钢行长在2013年发表在《求是》上的署名文章中也表示,现行执法模式程序长、效率低,不适合遏制违法行为,不能尽快回应市场和社会的关切。

然而,记者注意到,自2014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在推进监管转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随着事前监管的放松和事后监管的加强,市场与监管的界限越来越清晰,回归到依法监管的标准。其中,监督层围绕“高效”目标,在依法合规、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日常监督、检查执法、行政处罚等环节的工作效率。有效的监管可以保证有效的市场。在公平公开执法的前提下,要提高查处上市公司重大违法行为的效率。

第三,严格执法、违法必究、提高执法效率的基础在于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退市制度。2014年11月中旬实施的新除名系统是对原有除名系统的进一步改进。一方面,增加了“主动退市”的案例,让上市公司有更多自主选择的空空间;另一方面,在被动退市方面,除了原有的财务指标外,新的退市制度增加了“欺诈性发行”或“非法披露重大信息”两个强制性指标。

之所以有必要将上述“重大违法”行为作为退市指标,有其现实依据。以往的案例表明,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手段调整财务指标以规避退市风险已经成为多年来的“潜规则”,利用制度漏洞进行财务欺诈也不乏其例。尽管这种方法极其恶毒,但由于缺乏相关法规,许多公司利用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多次成功地保护了自己的外壳,甚至利用退市制度来“包裹”股东。因此,上市公司“戴帽子”刺激重组预期的非正常投资逻辑开始流行。在市场上,诸如"坏钱赶走好钱"等异常现象,如st公司死而不死,死而不退,变得司空见惯。

现在,随着新的退市制度的建设,上述制度中的漏洞将进一步被堵塞。即使上市公司能够承担风险,使用非法手段规避财务指标的退市红线,但“严重违规”的退市底线也能让它们的粉饰恢复原状。此外,一旦这种情况被触发,就更加紧迫和难以“扭转”命运。更重要的是,无论是一个看似平静的普通公司,还是一个经常脱帽戴帽的贫穷职业家庭,一旦他被立案审查的消息被披露,投资者必然会仔细而全面地评估这些公司所涉及的风险和成本。客观上,它将减少炒作,引导资本价值投资。

可以预见,在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前提下,当登记制度的东风吹起,大量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上市公司被引进时,那些存在欺诈、舞弊和业绩不佳的公司将被淘汰,整个市场“投机倒把”的旧习惯将被改变。资本将流向具有投资价值的健康企业,从而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
标题:博元投资面临退市背后的资本市场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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