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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部署了中央企业新一年的绩效考核工作。通知中明确指出,利润总额、经济增加值等目标值远低于上一年度的企业,无论完成情况如何,均不得进入甲级考核。关于工资水平,通知指出,如果企业利润总额目标值比上年有所增加,应根据行业工资增长控制线的适用范围合理确定工资总额,如果利润总额目标值有所下降,同一口径的工资总额不得增加。(华)
标题:国资委:央企利润下降工资便不得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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