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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需要仔细询问信托产品的条款,如风险控制条款、投资项目的具体条件等。投资信托的行为,如集资和借钱,不值得鼓励
信托项目曝光引发的投资者纠纷并不新鲜。信托投资作为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方式,有相应的门槛要求。"信托是高净值个人的一种资产配置方式."易信托首席分析师李?它要求投资者有一定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

阈值设置为“保护”
中国现代信托业于1979年恢复。“当时,这家信托公司更像是一家‘金融百货商店’。”方正东亚信托研发部总经理约翰杨(John young)对《经济日报》记者表示,“从最初的银行规避信贷计划管理工具到地方政府融资渠道,信托公司的业务涉及委托投资、信托贷款、资本借贷、证券承销等业务。”

正因为信托公司的业务纷繁复杂,没有明确的定位,导致其发展混乱。随着2001年《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2002年《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我国信托业确立了“受他人委托,代其理财”的地位。当时规定客户接受的基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这是集合基金信托计划的初始门槛。

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个人投资者的利益,2007年实施了新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投资门槛从5万元提高到100万元随着高净值个人经济实力的提高,未来门槛可能会提高。“李?说更高的门槛也意味着更高的风险承受能力。

然而,信托计划是私募发行的高风险金融产品,公众并未意识到其风险。“现阶段,在信托公司独立发行能力较弱的背景下,银行等金融机构代销仍是募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主要方式。不过,由于表现导向等问题,在寄售过程中出现了非法促销和夸大宣传的情况。”一位信托公司研发部门的负责人说。

因此,投资者需要仔细询问信托产品的条款,如风险控制条款和投资项目的具体条件。此外,募集资金和借款等投资信托不值得鼓励。“随着信托风险的积累和自我风险导向,如果项目有风险,集资和借钱投资信托会引发纠纷。”李。“信托公司应该提前警告和教育投资者,”他说

风险压力仍然相对较大
“信托产品种类繁多,投资领域不同,风险也不同。”中国信用信托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王玉国表示,例如,私募股权投资和期货等信托项目风险相对较高;基础设施信托和房地产信托属于债权模式,一般都有抵押物,风险低于股权投资信托。

王玉国表示,今年信托业的风险压力仍然比较大,特别是房地产和政府信托项目的风险更加突出,单一信托项目的风险将继续暴露。中国建设投资信托基金研究员王也认为,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未来信托项目的微观风险将会上升。

“信托项目有一个赎回期。风险暴露后,涉及相关资产的处置,以及项目到期后能否处置现金回收。”王玉国表示,当信托公司处理一个高风险项目时,如果项目本身的主要还款来源出现问题,信托公司将寻求第三方机构,如资产管理公司和私募股权基金,来接管或继续该项目。如果外部机构的合作不能及时完成,一些信托公司会用自己的资金进行预付款,然后通过处置项目资产收回资金。

同时,“过去,由于信托项目定义不清,信托公司也存在盲目推进的问题。”当风险事件发生时,他们经常遭受收入不匹配的压力。随着信托公司的信托责任越来越明确,信托公司在风险事件中的权责划分也将更加明确。”约翰·杨说。
标题:信托投资设百万元门槛 业内:风险压力依然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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