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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本所将于2015年2月13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上为“第一创业金通小额贷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一个创业金通”)提供转账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参与“一创金通”转账业务。
二.“一创金通”成立日期为2015年1月16日。优先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名称为“15金通a1”,股票代码为“119121”,到期日为2016年2月1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还本付息;股票代号为“15金通a2”,股票代号为“119122”,到期日为2017年2月1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年付息,到期还本。次优先资产支持证券如下:简称“15金通B”,股票代码为“119123”,到期日为2017年7月17日。还本付息法是前两年支付年利率,第三年偿还本金和利息。二级资产支持证券是一个阶段,不会在计划期限内转让。

三.“金通15 a1”、“金通15 a2”和“金通15 B”的单笔交易申报单最少为10,000张。
四.对于首次参与“一创金通”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在参与转让业务前全面介绍相关业务规则,充分揭示可能存在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V.“一创金通”的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指引》等相关规定。
特此宣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年2月11日
标题:关于为“第一创业金通小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地址:http://www.ayf8.com/asbjzx/1185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