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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广泛征求上市公司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并发布了三部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的指引重点是落实新规定,完善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机制。

2010年以来,《公司法》和《证券法》相继修订,放松了对公司注册资本和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的控制;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收购重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上市公司退市指导意见和一系列监管指引。在此次修订中,上述法律法规中的最新监管要求将被纳入实施指南,以促进法治和依法监管。此外,要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全面梳理原指引规定的监管要求,减少提前备案,完善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机制,鼓励公司自治,促进市场主体回归职责,激发上市公司活力。

深交所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完成第十次业务规则清理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工作遵循“开门建规”和“民主建规”的原则,通过三个板块上市公司的业务板块向所有上市公司发布修订指引的征求意见稿,听取其意见,吸收市场参与者对“走进上市公司”等活动中的监管规则提出的建议,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指引。

深交所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完成第十次业务规则清理工作

同时,为构建简洁高效的业务规则体系,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了第十次业务规则清理工作,并向市场发布了《关于废止部分业务规则目录(第六批)》的公告,废止了39项业务规则。此次清理后,深交所共有125条有效的业务规则,形成了覆盖不同市场主体、不同业务类型等领域的多层次业务规则体系。下一步,深交所将继续完善业务规则动态清算的长效机制,巩固自律规则基础。

深交所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完成第十次业务规则清理工作

标题:深交所修订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完成第十次业务规则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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