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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12日电(记者彭远)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全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确定为9%,预计2015年全区煤炭企业减负将达到103亿元以上。

内蒙古资源税改革将为煤炭企业减负超百亿元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税从价税实施办法》,全区煤炭资源税从价税改革正式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是在全面清理涉煤收费资金的基础上,按照清收定税的原则进行的。内蒙古自治区已将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降至零,并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同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财政部制定了煤炭企业收费清单制度,取缔了自治区以下地方政府非法设立的煤炭收费基金。

内蒙古资源税改革将为煤炭企业减负超百亿元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在国家规定的2%-10%范围内确定为9%,相当于改革前煤炭企业资源税、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负担水平,不增加煤炭企业的整体负担。

标题:内蒙古资源税改革将为煤炭企业减负超百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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