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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于1月1日正式实施,该方案调整了进口商品税率、协定税率、优惠税率、出口商品税率和关税项目。海关总署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释。

我国关税总水平仍保持9.8%

据报道,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减税承诺在2010年已经完全兑现,最惠国税率在2015年将保持不变。中国的关税总水平仍为9.8%,其中农产品(市场、咨询)平均税率为15.1%,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

我国关税总水平仍保持9.8%

在进口关税税率方面,今年中国仍将对10种税目不全的信息技术产品进行海关检查和管理;继续对小麦等8类47个税目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税目和税率保持不变;对一定数量的超配额进口棉花实行浮动关税;我们将继续对照相材料、录像机等46种商品实行从量税或复合税,并将激光照排胶片的从价税税率改为10%。

我国关税总水平仍保持9.8%

为了鼓励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的进口,适度支持一般消费品进口,并综合考虑国内产业、科技发展和对外贸易的需要,对暂定进口税率进行了适当调整。2015年,共有749种商品适用暂定进口税率,平均税率为4.4%,与最惠国税率相比,优惠幅度为60%。

我国关税总水平仍保持9.8%

根据中国与相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协议,中国将在2015年继续执行13项协议,即继续对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10个东盟国家、智利、新西兰、新加坡、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和香港、澳门、台湾等24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进口货物执行商定的税率。

我国关税总水平仍保持9.8%

根据有关优惠贸易安排下的分阶段关税削减计划,对原产于东盟、智利、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和中国香港、澳门的部分商品进一步降低税率;继续对原产于巴基斯坦、新加坡和亚太地区的具有优惠原产地标准的贸易协定的货物实施零关税;根据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15年共有622个税目,平均税率为0。

我国关税总水平仍保持9.8%

在出口税率方面,中国出口关税与进口关税保持一致,2015年出口关税的商品范围和税率没有变化。对297种资源、能源和高耗能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如金属和非金属矿、煤炭、钢坯、化肥和纸浆,出口税率为2%至40%。其中,对生铁等部分出口商品实行暂定税率,继续征收化肥出口关税,但不再执行季节性出口税率。

我国关税总水平仍保持9.8%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部门和行业的建议,部分关税项目在符合协调制度清单原则的前提下进行了调整,旨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贸易结构优化。据悉,2015年增加了“马尾藻”、“氮化硼”等9个税目,删除了“甜椒”税目,修改了两个税目的名称。调整后,2015年的特许权税项目总数从2014年的8,277个增加到8,285个。

我国关税总水平仍保持9.8%

降低了4类11种商品的进口税率

本报记者谷阳报道,《2015年关税实施方案》降低了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对17种新商品实施了较低的暂定税率,并在2014年暂定税率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11种商品的税率。

我国关税总水平仍保持9.8%

据悉,上述产品主要涉及四大类:一是相关的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基础原材料,如光通信信用激光器、数字光处理器透镜、手机和平板电脑用物镜等。;二是环保技术和设备,如电动汽车电子控制刹车和乙烯聚合物电池隔膜基布;第三是资源和能源产品,如白云石和镍铁;第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包括一些药品和一般消费品,如降脂原料、夏威夷水果、单反相机等。

标题:我国关税总水平仍保持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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