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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民夏先生在家乡揭阳火车站乘坐火车,发现火车站没有无障碍通道,腿伤患者上下楼梯困难。因此,他对揭阳火车站所属单位提起诉讼。

夏先生经常从揭阳去惠州,并选择坐火车。但他每次都感到不舒服,因为他是二等下肢截肢的残疾人,走路和爬楼梯都不方便,但揭阳火车站没有残疾人无障碍电梯。2014年4月29日,他向揭阳市残联投诉了这一情况。揭阳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专人调查此事,并致信揭阳火车站,请后者回答此问题。

未设无障碍通道乘车难 乘客状告火车站索赔3.15元

揭阳火车站回应:“揭阳火车站新站于2001年竣工,当时由于设计人员的疏忽,没有设计出必要的无障碍设施。”

经询问,了解到火车站的建设和管理权属于住房和建设部。夏先生向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揭阳火车站缺乏无障碍通道,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2014年11月,对揭阳火车站所属的广眉山铁路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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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要求退款3.15元的原因是我认为他的(火车站)服务不完整。”夏说,关键是要推动通过诉讼建立无障碍环境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广州铁路运输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审理。本案是一场铁路客运合同纠纷,将于20日在广州举行。

标题:未设无障碍通道乘车难 乘客状告火车站索赔3.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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