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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报告,2013年对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以下简称文化产业)的主要指标进行了测算。2013年,中国文化产业增加值21351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63%。其中,文化产业法人增加值20081亿元,比上年增长2010亿元,增幅11.1%,比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个百分点。

2013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超2万亿

按行业划分,文化制造业增加值9166亿元,占42.9%;文化批发零售业增加值2146亿元,占10.1%;文化服务业增加值10039亿元,占47.0%。

从活动性质看,“文化产品生产”创造的增加值为12695亿元,占59.5%;“文化产品生产”创造增加值8656亿元,占40.5%。

在文化产业增加值中,“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创造的增加值为3495亿元,占16.4%。

注意:

1.指标说明

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向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是指《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规定的报告期内各行业生产创造的增加值和固定资产转移价值,反映生产过程中的产出超过该过程中的中间投入的价值。

2013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超2万亿

2.测量标准和范围

根据新标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产业范围包括《国民经济产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的120个子类别。

按照产业类别,文化及相关产业分为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零售业和文化服务业。根据活动的性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为两个部分:第一,“文化产品生产”,是指以文化为核心内容,直接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文化产品(包括商品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如创造、制造、传播和展示;第二,“文化相关产品生产”是指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作为物质载体或生产(使用、传播和展示)工具的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以及生产文化产品所需的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2013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超2万亿

2013年是人口普查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计量范围包括《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年)中规定的所有产业中的法人实体和个体户。由于2012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不包括个体户,2013年相关指标没有增长。

2013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超2万亿

3.测量方法和数据来源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规划》,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采用收益法计量。该计算基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相关数据。

4.数据修订

本文中的gdp是国内生产总值,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结果进行调整。

标题:2013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超2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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