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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新日前在接受《金融周刊》采访时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和推进的缓解企业融资困难的措施中,涉及中小企业的主要有六个方面,即完善创业板制度、加快发展全国性的股权转让制度、加强研究和制定区域性股票市场发展指导意见, 培育私募股权市场,加强经纪基金相关业务与中小企业的直接联系,通过多种措施发展债券市场。

一是完善创业板制度,降低创业板门槛,建立创业板再融资体系,研究在创业板上设立单独层级,支持无利可图的互联网和技术创新企业在“新三板”上市后一年内申请在创业板上市,进一步支持自主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是加快发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制度,引入并购、做市商等机制,研究和丰富集中竞价等交易方式,创新融资工具,依托“新三板”,支持中小企业更多的小、便捷、灵活、多元化融资。

三是加强研究,制定区域股权市场发展指导意见,明确区域股权市场的定位、发展路径和监管框架,支持区域股权市场依法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和股权转让服务。

四是出台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措施,研究制定进一步推动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私募股权市场对中小企业的支撑作用。
五是检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子公司的资产管理、直接投资、理财等业务,清理不必要的环节,缩短融资链,加强与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直接联系。

第六,发行并购重组债券,研究将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人扩大到所有法人,允许“新三板”上市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标题:证监会六措并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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