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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阿塞拜疆国际文传电讯社4月25日报道,阿塞拜疆议会全体会议通过了《货币管理法》修正案,允许个人和法人实体设立货币兑换点。
根据此前的报道,自2016年1月1日起,只有银行和邮局可以办理货币兑换业务。根据这项修正案,不仅阿塞拜疆的永久居民和公司可以开设货币兑换点,而且阿塞拜疆的外资企业分支机构也可以开展这项业务,但它们只能兑换现金。修正案生效后,金融市场监管局将制定交易规则并确定设立区域。(阿塞拜疆大使馆商务处)
标题:阿塞拜疆议会通过了支持非银行机构开放外汇兑换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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