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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际文传电讯社1月7日消息,阿塞拜疆央行最近颁布了外汇兑换点和兑换业务的新规定。根据该条例,在外汇现金兑换业务中,兑换金额(美元)超过500美元的持有人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证件的相关信息。此举旨在加强对外汇现金交易业务的控制,减少对本币的投机。此前,阿富汗中央银行要求外汇金额超过5 000美元的持有人在兑换外汇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该规定将于2016年1月6日生效。
标题:阿塞拜疆中央银行加强对外汇现金兑换业务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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