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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4日,在阿塞拜疆议会全体会议上,《保险业务活动法》修正案获得通过。根据新的修订法案,不从事保险业的外国法人和自然人可以投资于保险企业,并且不得拥有超过50%的股份。其中,外国自然人在保险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不超过10%,所有外国自然人在保险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总比例不超过30%。

目前,阿塞拜疆有28家保险企业和一家再保险企业,其中5家由外资投资,包括一家外资独资保险企业。

标题:阿塞拜疆放宽外资保险企业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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