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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阿富汗修订了税法,该法于2010年1月1日生效,主要涉及将利润税率从目前的22%调整到20%。阿富汗2001年通过的税法规定,利润税率为27%,2003年从27%调整到25%,2004年为24%,2006年为22%。在2010年采用新的利润税率后,当年财政收入中的利润税收收入将从估计的22.14亿马纳特(1马纳特,802美元)减少到19.6亿马纳特。
标题:阿塞拜疆将在2010年降低利润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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