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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深圳启动了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这是全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随着输配电价格改革的推进,我国将逐步推进销售价格市场化改革,逐步增加电力用户的选择权,并将一次能源价格变化信号及时传递给销售价格,使价格信号能够合理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和环境破坏成本-

新一轮全国电改提速 电网转做“服务商”

2015年1月1日,深圳如期启动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改变了目前电网企业依靠购电和售电来监管电网企业按有效资产总收入的盈利模式,公布了独立的输配电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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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改革发出了电价改革开始加速的重要信号,标志着我国电网企业监管模式的重大转变。为更大范围的输配电价格改革积累经验,为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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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变成了“服务提供商”

长期以来,中国电网一直实行输、配、售一体化。输电和配电价格包含在销售价格中,这反映在空.的平均销售价格和平均购买价格之间的差价中没有制定单独的输电和配电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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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深圳输配电价格的核心价格基础是深圳供电局股份有限公司的输配电资产和业务..输配电价格是按照成本加收益的控制模式确定的。输配电价格总水平等于输配电总许可收入除以输配电总量。输配电价格调控包括总收入调控和价格结构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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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总收入的核实是以有效资产为基础的。其中,有效资产是指电网企业提供输配电服务所需的全部资产。基于每个电压等级的合理传输和分配成本,价格结构被划分为电压等级。深圳的输配电价格将根据六个电压等级确定:50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20千伏、10千伏和1千伏以下。电网企业将逐步对各电压等级的资产、费用、供电、输配电和线路变化损失率实行独立核算和独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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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一计划,电网将不再是电力交易的主体,而是作为输配电服务提供商参与电力产业链,并依靠网络资源收取“网络交叉费”。大多数专家认为,这种做法最终将打破电网依靠买卖电力来获取购销差价的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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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市输配电价格预调控的第一个调控期为2015年至2017年。试点开始后,深圳原有的相关电价体系停止运行。当满足相关条件时,输配电价格的制定将在电压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负荷特性对输配电成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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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教授认为,深交所的输配电价改革是按照国际通行的核价法对电网企业的收入进行监管,同时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约束,引入激励机制,有利于电网企业进一步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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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放松上网电价管制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价改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对《经济日报》记者表示,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两头开放,中间管理”的思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积极推进电力交易市场建设,完善交易规则。逐步放开上网电价和市场交易形成的销售电价;政府只监管电网的输配电价格,以及居民、农民和其他没有市场议价能力的用户的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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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一总体思路,中国将逐步放开上网电价管制。“上网电价是引入竞争的一个环节。要逐步投入市场,最终通过竞争形成价格,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中国能源网首席执行官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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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家认为,在目前市场不够成熟、市场规则不完善、电力交易市场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放开上网电价可能导致电价异常波动,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因此,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应逐步增加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的选择权,进一步提高电力市场化程度,然后通过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之间的直接交易、竞价和定价等方式,全面放开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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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随着输配电价格改革的推进,中国将逐步推进销售价格市场化改革。除了对居民、农业和其他没有市场议价能力的用户实行政府定价外,电力用户的选择权将逐步增加,鼓励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自愿协商定价。同时,恢复了电力的商品属性,将一次能源价格变化信号及时传递给销售电价,使价格信号能够合理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和环境破坏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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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格体系

记者了解到,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基本延续了现行的电价管理体制,有利于电力行业的平稳运行。但是,随着省内供电和电网项目的审批权从中央政府下放到地方政府,而电价管理的权力仍然集中在中央政府,电价问题将成为公众批评的对象,地方政府的权力和责任也将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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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由于电价调整范围广,决策程序多,中央政府管理权限过于集中,也可能出现市场价格和投资成本变化不能及时反映的情况。

事实上,输配电环节属于基于网络的自然垄断性质。根据国际通行规则,输电和配电价格必须遵守政府定价。我国电网主要是中央企业,输配电价格由中央政府监管,有利于妥善处理发电、电网和用户之间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电网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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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制定规则、作为裁判、协调和提供服务”的思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进一步转变价格监管方式,从过去制定价格转向制定规则,进一步完善上网、输电、配电和销售电价管理办法,加强对地方政府的指导和协调,充分发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的作用,增强电价管理的灵活性,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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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要加强对电网垄断企业成本收入的监管,按照允许成本加允许收入的原则核定输配电价格,逐步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格体系。”负责人说。

据介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研究制定输配电价格成本监审规则并向社会公布,以提高定价透明度,促进输配电价格的科学合理定价。同时,在独立输配电价确定之前,应核定各省级电网的临时输配电价,即根据各省级电网当前平均销售价与购买价的差额,扣除一定比例作为临时输配电价,为各地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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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了解,输配电价格改革后,国家还将加强事后监管,督促各地严格执行中央政府消除产能过剩等宏观调控措施,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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