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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和“女主人”合谋设计了一个骗局,将人们“诱”进消费陷阱。在酒吧或咖啡店,售价超过200元的红酒售价为3880元。这类事件在全国各地并不少见,但是,往往存在法律处理不力的现象。

一天晚上,黄啸在吉林省长春市桂林路闲逛,在交友平台上与一个女孩聊天。后两个人在咖啡店相遇,看着他们面前的美丽女孩。黄啸让她直接点些东西。女孩点了两瓶红酒和四个果盘,服务员用计算器算了一下:3680元。

黄啸告诉记者,当时他的脑袋“嗡嗡”作响。怎么会这么贵?但是他第一次遇到一个漂亮的女孩时,他试图“冷静下来”。
下面的情节并不新鲜:在几个大人物的威胁下,黄啸打电话给他的朋友帮忙付钱。
针对“饮酒女性”现象,长春市某基层派出所所长表示,“饮酒女性”的欺骗行为应视为消费者欺诈,但取证非常困难。首先,酒吧都是“明码标价”,都是外国品牌,所以很难给它们定价。此外,酒已经喝了,所以很难辨别它是真是假。

他说,即使证据是及时获得的,这种行为也应该由工商部门处理,但受骗者首先想到的是报警,而这些事情大多发生在晚上,而且工商部门早已下班。
此外,长春市工商部门介绍,假冒伪劣商品的罚款相对较轻,因此不可能对其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进行处罚。
吉林恒丰律师事务所律师铭心也认为,“托酒女”的消费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监管不力,属于“明码标价”的消费。
标题:靓女邀酒两瓶四千 “明码标价”酒托难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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