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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微信是一个由抄袭引起的“道歉潮”。《洛基思想》为手稿的“盗版”鼻祖王璐道歉;《中国企业家》杂志为没有按照规定使用财新的手稿道歉,并要求《国家商报》为没有签名就没有使用自己的手稿道歉...“一个人创造了它,99个人复制了它”,这成了微信公众账户的真实写照。然而,道歉和剽窃似乎是一对平行线。先复制,然后删除帖子道歉。剽窃公共号码是如此舒服。

微信抄袭只为成“大号”挣钞票?

微信公众账号剽窃成风

1月25日下午,在线女性情感专栏作家杨冰阳用一万多字结束了她的文章,“每天,她都在不断地构思、创作、排版和修改,以赢得46万忠实粉丝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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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发表的同时,八个以上的抄袭数字同时投入使用,所以抄袭、删除和粘贴都不生动。“微信公众平台上至少有8个同名同姓的账号和头像冒充我,其中一些账号在500多期中一直抄袭我的原创内容。”杨冰阳说:“我只写了435期,但是抄袭我的人把内容分成了500多期。”乍一看,很多人认为我是盗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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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码“刘磊读金庸”上线还不到一年,就已经在粉丝中流行起来,山寨号码也紧随其后。一位粉丝曾告诉创始人,有一个微信公众账户,名为“刘”|雷阅读金|勇”,不仅在每期“直播”其原创内容,还特意在其头像上做了一个黄色的“V”,并在介绍中使用了“认证材料”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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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仅来自媒体,腾讯自己的媒体也是盗版的受害者。腾讯"人人"通过签约购买了优秀作品的版权,第一年投资近2000万元,但由于其优秀的内容,文章被到处抄袭。“平均有30至40名‘人人’作者抱怨说,一个月内就有文章被盗。”腾讯人人网副总编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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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那么严重吗?记者随机查阅了微信热门名单上的文章,发现有数百个公开号码被转发,但没有署名,也没有来源。

在朋友圈子里阅读让“大人物”更容易“吸粉”

也许,网络时代的读者会忍不住问:有必要这么在意版权吗?

“原创性得不到保护,拙劣的创意不断被削弱,每天在朋友圈里传递的高质量原创内容的比例正在迅速下降。”王晓磊说,大规模的快速抄袭正在挤压空生存室的原始数字与巨大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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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分析师企鹅智库(Penguin智库)曾指出,80%的用户从朋友圈子里获得带有订阅号码的文章,而不是自己从订阅号码中过滤这些文章。这样的用户习惯使得依靠剽窃来积累庞大的用户群更容易吸引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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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勤奋多产的作家王力可·肖磊目前只积累了不到10万的粉丝,而许多“收集数百名专家”的抄袭数字已经攀升到数百万粉丝的门槛。

“大”已经把粉丝阅读变成了收入

正如读者认为“好文章不问出处”和选择性地忽略抄袭一样,大量从抄袭开始的微信“大尺寸”已经每次都将读者的阅读和好评转化为可观的收入。

几家公关公司的报价显示,在数万名粉丝的公共账户上发布一篇软文章的价格从100元到5万元不等,文章末尾的小广告也是许多“大”收入来源之一。

在微信平台上,抄袭者正在吮吸原创者的血汗。原始创造者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了多少个空小时?

跟踪

微信公众账户创建者权益保护现状

最近,微信朋友圈出现了第一批广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同时也让微信营销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与此同时,一个引起人们注意的现象是,朋友圈里转发的公开号码的内容是抄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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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只能和微信上的大尺寸相比。小号仍然希望你揭露它,增加你的知名度。”“野马金融联盟”创始人李谈到了原创者权利保护的现状。

“由于大多数公开号运营商缺乏吸引人们注意力的创新写作风格,为了获得短期的关注,他们只能选择抄袭和剽窃。”微信公众账号的创始人“王婕源”说。以1月底在朋友圈爆发的“你真的不知道这个星球——大数据上升态势”一文为例,该文被泡泡理论、新海归精英联盟等6300多个官方数字频繁转载,但数据和图片来源没有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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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每一个被复制的原创者都经历过类似的经历。他们的普遍做法是希望微信平台能够删除抄袭者。然而,这很难证明,处理缓慢,很少删除和轻惩罚。这些“四座山”慢慢让举报者知道了真相。再加上高成本的协调和投诉,投诉权利保护成为一个低成本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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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组织也试图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根据现行法律,被侵权者向抄袭者寻求公正并不难,但困难在于上法庭之前。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姚克峰表示:“现有的法律程序不利于维权人士。该程序要求证据方在第一时间向公证处实时公证所有侵权证据。否则,一旦抄袭者删除证据,即使你有截图等证据,也很难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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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日益猖獗的微信抄袭行为,姚克峰认为,原创者可以通过结成联盟共同维权来降低成本,也可以将所有版权直接授权给律师维权。

“但最重要的事情取决于微信平台是否发挥作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说。

作出反应

腾讯:“原创保护测试”已经启动

(记者吴林林)新华社昨日连续发表三篇文章,指出微信正面临公众账号日益“抄袭”的不作为,微信公众平台内容同质化侵权严重。对此,腾讯发布了官方微博回应,称微信是一个平台,我们坚决抵制这种行为。即使我们现在很弱,也不意味着小偷总能成功。现在,微信已经开始在线原创保护内部测试,未来会更加完善。欢迎用户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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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表示,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微信团队对剽窃、假冒和其他侵权行为一直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早在2014年4月,《微信公众平台操作规范》出台,正式明确规定了微信公众账户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处罚。目前,微信公众平台每周处理用户举报的200多起抄袭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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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微信公众平台推出“原创声明”功能,并开通微信注册媒体类公众账户公开测试版,旨在通过技术手段建立积极的防范措施,提高平台的自净能力。腾讯还表示,目前微信公众平台账户总数超过800万,平均每天增加约2万个。照片提供/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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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

微信真的不能收“抄袭”吗?

"法律对微信的责任和义务有明确的规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援引《侵权责任法》第36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解释说微信平台如果知道并应该知道侵权内容,就没有责任及时撤销侵权内容;如果报告仍未及时撤销,将伴随连带责任。杨立新表示,从实施层面来看,微信平台在空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还有很多责任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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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商业运营平台之一,微信面临着海量的信息和报道,识别侵权和处理报道的确困难,但这不是推卸责任的借口。“微信已经获得了足够多的用户和人气,因此当大量信息到来时,相关的法律责任也应随之承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于国铭说。于国铭认为,微信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新事物,在其自身的持续改进过程中可以有一个合适的“试错期”,即允许问题在一定时间内出现,并通过不断解决问题来探索一套相对规范的系统和运行模式。然而,微信已经覆盖了全球近6亿用户,因此“试错”不应再是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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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底,微信朋友圈的广告高调亮相。据媒体报道,2014年第三季度,腾讯对朋友圈的广告收入进行了评估,年收入约为100亿元,微信成为低成本、广传播的高质量内容的最大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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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微信应该有所作为。杨立新认为,目前互联网领域的一些做法,如新浪微博的社区裁判功能,也可以借鉴。“方法不是没有,那么微信不能,还是不行?”一位原创者在微信群上提问。文字/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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