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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企业解散时,它能在一夜之间关闭吗?
学校的声明
为什么法律规定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它的意义在于让员工为下一份工作做准备。批准企业解散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该掌握这30天的提前期,而不是随便批准。

2月5日14时30分,日本公民精密(广州)有限公司突然通知全体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震惊了数千名农民工。工人们因突然被解雇而不知所措。一些工人跑去问公司的工会主席,回答是他们一无所知。这类似于某些城市的一夜许可限制,企业会在一夜之间关闭。

就此,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民精密(广州)有限公司已于上月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了解散和清算报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 (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劳动合同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只需给予经济补偿。

应该说这种说法不符合法律。企业解散时突然袭击是错误的。《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公布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或者告知劳动者。第41条规定,如果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在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可将裁员计划报劳动行政部门。那么,批准企业解散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该掌握这一提前30天的规则,而不是随便批准。

至于企业解散引起的突然袭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说只能给予经济补偿,这是错误的。为什么法律规定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它的意义在于让员工提前做好准备,用30天时间找到下一份工作。现在的情况是,如果你第一天还在工作,你的合同第二天就会被终止,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员工在一定时间内找到工作。在这30天里吃饭难道不是一个问题吗?因此,员工有权获得补偿。也就是说,企业不仅要对依法解除合同的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还要赔偿员工因突然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事实上,市民公司的赔偿计划仍然不能令人满意。公民回答说,目前每个工人的补偿标准是经济补偿加一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这个月的工资相当于提前30天通知就解散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企业一夜之间倒闭是否违法,如何赔偿工人的经济损失,有关部门也应作出声明。

□尹国安(员工)
标题:日企西铁城突然解散广州工厂 评论称岂能搞一夜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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