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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新闻记者齐报道:4日,记者获悉,新余市实行住宅物业质量保修金缴存标准,这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诚信有关。经业主集体投诉2次以上(含)后,已付保修金相应增加0.5%,3次以上(含)保证金标准为2%。
据了解,新建住宅物业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物业质量保证金按物业总建筑安装费用的1%至3%的比例存入房地产部门。为此,新余市实行存款标准和开发企业的诚信。企业开发的项目没有集体上访投诉的,保证金标准为1%;有2起业主集体上访和投诉,保证金标准为1.5%;有3次(含)以上业主集体上访投诉的,保证金标准为2%。
标题:新余房企缴存保修金 将与业主投诉次数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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