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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在两会CPPCC经济小组成员居住的京津冀铁路大厦,《经济参考报》记者就“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

记者方巍照片
"互联网金融监管方式正在实施,并将很快推出."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克木3月2日说:“这是一件全新的事情。互联网世界日新月异,各方面的问题使得监管更加困难。如何运用适当的监管措施,使之更好地规范发展,保护消费者利益,需要许多技术措施,专家们正在进行论证。”

3月2日,《经济信息日报》的记者在铁路大楼里呆了一整天。那天,向经济科报到的成员不多。大多数时候,记者只能在签到大厅等候,并观察大厅的入口。将近下午5点,天开始黑了。突然,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谢笃阳、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赵、经济集团三人李克木相继出现,形成了记者“围堵”的小高潮。李克木在记者的提问下发布了沉重的消息,称互联网金融应受到认真监管。

李克木表示,推动互联网金融更好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环节是对其进行全程监管。应正式纳入金融监管范围,在审慎监管框架下运行,以促进其规范发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到目前为止,中国只有两家官方认可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一家是中国保监会认可的中国平安网上保险公司,另一家是前海伟众银行。它们主要是在线操作模式,它们都是在线的,但不是离线的。“他们现在也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方便的服务,但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新生,监管方面应该采取新的措施,做到审慎、及时、合理的监管。”

李克木还表示,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会出现各种情况。现在我们既需要社会监督机制,也需要国家监督措施。
事实上,世界上并没有互联网金融的概念,而只是指一些p2p手段。然而,在中国,由于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一些企业家在早期就提出了这一概念,后来被大家普遍接受。李克木认为,互联网金融发展越快,越需要适当的监管。总之,有必要让这个行业发展,同时,它需要一定的规则,这样它才能发展得更好。

“要想恰当地监督,你需要准备大量的技术措施”。李克木透露,最近,除了金融机构的研究,相关行业专家也进行了论证,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同一天上午,全国政协金融委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前总裁梅兴宝也发表了与李克木类似的观点。他表示,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跨境金融方式,已经向监管机构提出了挑战。监管当局应以创新的思维和方法进行思考和管理,改变过去的监管方法。目前,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客户是中小企业和个人消费者,尤其是微型企业和个体企业家。监管当局应该从大的方面引导他们,而不是阻止他们前进。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报道,致公党中央和民主建国会中央也准备了这方面的建议。致公党中央建议:明确不同形式的业务监管主体,将互联网金融纳入我国金融监管框架,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主体自治的有机结合。根据互联网金融的不同产品和业务类型,应将其纳入包括“一线三会”和地方政府财务局(室)在内的金融监管框架,并重视市场主体自治和行业自律管理的作用。根据国务院“放松管制、简政放权”的要求,各监管机构应尽量减少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探索实施“负面清单”监管模式,注重划定监管红线,充分授权行业自律组织进行自律管理,引导市场主体加强内部治理和内部制度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事后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民主建国会中央建议:建立多层次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首先,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包括“三会一组”、工商、交通、司法等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其次,建立与网络金融相关的配套法律制度,包括网络金融监管机制、电子合同有效性确认、小额支付系统、网络金融犯罪等法律法规。第三,充分发挥网络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实现网络金融行业的自我管理。最后,建立互联网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流动性等数据和重大事件的报告制度。

该行业很高兴看到监管措施的出台。“在监管方面,事实上,很多从业人员去年就联系了监管部门,建议监管部门对网上贷款行业进行监管,引导行业发展更加规范和阳光。我们预计,今年的监管政策应该会出台,尤其是在中国银监会成立之前。普惠金融部也有专门的网上贷款办公室,我们也为网上贷款办公室提供大量行业相关报告。”网上贷款之家的联合创始人朱明春表示,一旦监管力度下降,该行业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明确了如何规范和如何做非规范,这对整个行业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方向,也将改变目前网上贷款行业“三不”的局面。监管政策出台后,一定会有很多平台因为过去的不规范操作而无法运行,从而被淘汰和关闭。但是,一个好的平台会因为监管的到来而更加规范,并会因为其未来的发展和上市而得到更多人的认可,从而赢得更好的信用背书。

金融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范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如果能够出台监管措施,无疑将促进整个p2p行业的健康发展。监管的实施将有效保护自律平台的权益,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选择。尽管p2p行业现在竞争激烈,但事实上,一个真正有能力的平台并不担心合理和合规的竞争。相反,这是一些非自律平台的非法操作,这往往使整个行业名誉扫地,并提高信贷成本,使每个人每天都如履薄冰。我们相信,任何自律平台都会积极迎接监管的到来,并提前为监管的到来做好准备。”

积木公司的联合创始人魏伟说:“我们的一贯态度是希望监督能尽快实施。根据前几年的进展和速度,2015年应出台一些政策。长期以来,困扰p2p行业的最大问题不是需求,不是技术,而是信任。加强监管对行业非常有利。通过限制那些寻求欺诈的人进入这个行业,这是为了让这个行业从源头上进入正式层面。此外,作为行业发展的指挥棒,监管可以使从业者更容易掌握政策,否则行业将永远面临政策的不确定性。尽管监管会增加一个行业的运营成本,但p2p的主流声音仍在呼唤监管,这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监管实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根据天则经济研究所发布的报告,网络金融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是推进金融市场化和发展普惠金融的有益推动。普惠金融是指能够满足各种有效金融服务需求的金融体系。其中,小微企业和贫困农户的有效金融服务需求也应得到满足。近年来,监管者表现出的宽容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对于新的互联网金融,政府监管应防止引入严格的准入限制或微观干预政策,注重建立和维护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秩序,鼓励各种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创新,并落实“放开准入、保持竞争、防止欺诈、控制风险、不留痕迹、事后追究责任”的监管框架。对网络金融的宏观审慎监管应着眼于控制其负面外部效应,具体体现在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从而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标题:互联网金融监管办法待发 多位委员建议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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