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01字,读完约2分钟
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通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近日发布通知,海南省将从2015年3月1日起下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据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政策,2015年3月1日前(不含)发放的期限不到一年(含一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5年3月1日起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对于期限超过一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5年3月1日起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起(含)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对2015年3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的月还款额应根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

另据介绍,下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将为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带来更大的政策红利,并减轻缴纳职工购房款的压力。
以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0万元、贷款期限30年为例:调整前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4.25%,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需偿还贷款本息2459.5元;贷款期限内,利息将偿还385,491.8元,贷款本息将偿还885,491.8元。调整后,5年以上年利率为4.00%,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需偿还贷款本息2387.08元;贷款期限内,偿还贷款利息359,347.53元,还本付息859,347.53元。利率调整后,借款人的利息支出可减少26,144.27元。

如果与商业银行的利率相比,差距甚至更大。5年以上商业贷款年利率为5.90%,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需偿还贷款本息2965.68元;贷款期限内,贷款利息为人民币567,645.71元,本息为人民币1,067,645.71元。相比之下,商业贷款支付的利息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多208,298.18元。(记者邵长春(房地产)见习记者王玉洁通讯员姜永华肖勇)
标题:海南下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4.25%下调至4%
地址:http://www.ayf8.com/asbjzx/426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