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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5年4月2日(记者张澜报道)中国保监会今天宣布,为简化管理,分散权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要求,中国保监会将从2015年4月1日起取消对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设立、合并、分立、关闭和清算的审批。为了在放开前端审批的同时,有效控制后端,防范改革风险,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保监会:切实推进投连险投资账户行政审批改革

“通知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加强独立性要求、加强流动性管理、明确合规责任、加强信息披露、加强审计监督等方式加强投资账户的后端监管,防范风险,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利益。”据中国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通知将原来的前置审批变更为后置报告,保险公司必须在投资账户设立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关于投资账户的资产配置范围,《通知》规定,投资账户可以基于流动性和估值考虑,投资于流动资产、固定收益资产、上市股权资产、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房地产相关金融产品和其他金融资产。此外,《通知》加强了独立性要求,要求保险公司具备投资、会计等信息系统,不得利用投资账户进行交易、转让权益等。,所有账户资产都应得到管理。考虑到投资账户的高流动性要求,通知还要求保险公司建立流动性管理计划,并限制流动性资产、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等低流动性资产的配置比例。

保监会:切实推进投连险投资账户行政审批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规定了合规责任,不仅要求在投资账户的事后报告材料中提交合规声明,还要求合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精算师、投资管理人员等相关高管人员签字,并承担合规责任。在加强信息披露方面,通知要求保险公司披露投资账户说明书和合规声明;变更、合并、分立、关闭、清算等重大事项。,保险公司应提前公告并通知所有投保人;在销售带有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的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房地产相关金融产品和其他金融资产时,应主动向被保险人披露该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估值方法和基础资产等关键信息。同时,《通知》加强了审计监督,规定投资账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审计,审计报告对外披露。

标题:保监会:切实推进投连险投资账户行政审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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