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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8年6月2日-记者陈岚军字报道,记者今天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为了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用的管理,规范注册费用,保护注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最近发布了一项通知,明确了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用。

据了解,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收取的注册受理、审查和现场检查等费用(医疗器械产品进行质量管理体系验证注册)。

两个部门明确表示,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和医疗器械收取的注册费用如下: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人工日收费标准×注册人数×注册天数。人工日成本标准不高于2400元/人?日间处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取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用的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和财政部门参照有关规定制定。
标题:两部门明确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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