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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新区是国家新区和自由贸易区。目前,相关政策已进入落地实施阶段。6月15日,广州市财政局发布了《2015年广州南沙金融创新发展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了“将南沙建设成为广州金融创新高地和新增长极”的50项具体措施

丰富财务元素
南沙新区面积大,底子薄。引入和建立新的基本元素来丰富家庭是很自然的。
努力打造创新型期货交易所已成为头条新闻。根据《建议》,“争取国家批准在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区设立碳排放作为第一品种的创新期货交易所。”
同时,要充实南沙的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同时,《建议》指出,要尽快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专业保险公司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完全许可的合资证券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资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合资基金、期货和投资咨询公司。

在银行方面,除了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南沙区设立有限牌照银行外,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独资银行,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与中国公司和企业联合设立中外合资银行。

此外,该计划还提出,应推动外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和外资风险投资管理机构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区启动和管理人民币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基金。降低港澳保险公司进入自贸试验区的门槛,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公司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将进入自贸试验区南沙地区的港澳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视同内地保险机构,适用相同或类似的监管规定。

该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中介机构进入自贸试验区,适用与内地保险中介机构相同或相似的准入标准和监管规定。推动粤港澳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南沙区联合设立人民币境外投资贷款基金。支持内地、香港、澳门符合条件的机构在本地区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飞机、船舶、海洋工程设备等融资租赁业务。按照国家规定,将建立面向香港、澳门和世界的新的要素交易平台,引进港澳投资者参与自贸试验区南沙区的要素交易平台。探索研究港澳合格金融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南沙新区企业集团金融公司,支持合格信托公司在南沙新区开展业务。

在广州和香港建立一个共同的金融市场
《规划》明确提出,要完善粤港金融合作新机制,建设粤港共同金融市场。此前,广州提出了“建立粤港金融创新合作试验区”的建议。显然,“在广州和香港建立金融共同市场”是一个升级版,这是广州市的官方文件首次提到建立金融共同市场的表述。

具体内容包括:研究探索自贸试验区南沙区企业在香港股票市场发行人民币股票。鼓励自贸试验区金融机构为自贸试验区个人投资者提供服务,根据需要在香港资本市场投资股票、债券等证券;发展与港澳的保险服务贸易,探索与港澳保险产品的互认、资本交换和市场互联机制;支持自贸试验区南沙区符合互认条件的基金产品参与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

在《安排》框架下,自贸试验区南沙区公共服务领域支付服务将向粤港澳银行业开放,在自贸试验区注册的港澳非金融机构在符合支付服务市场发展政策导向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下,可依法从事第三方支付服务。

此外,我们会积极推动个别本地及外币兑换机构、外汇兑换点的发展,以及在公共服务中使用金融ic卡,以促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港币及澳门元的兑换及使用。支持自贸试验区南沙区金融机构与港澳同业合作开展跨境担保业务。在cepa框架下,完善金融业负面清单准入模式,简化金融机构准入模式,推动自贸区南沙区金融服务业进一步向港澳开放。

《规划》还提出了加快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营造国际市场化融资环境、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投融资便利化等多项措施。
标题:50条措施落地 南沙打造穗港金融共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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