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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股份有限公司(报价600696,咨询)近日发布公告,回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该公司拟更名的相关询问。5月22日,多伦股份有限公司就该公告发布了更正通知,称上海证券交易所询证函中提出的业务范围变更等问题属于内幕信息,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进行自查。

多伦股份更正公告,“上海多伦实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第20150440号询证函。对于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公布了进展情况。由于存在误解,现将询证函中问题2的答复更正如下:经公司认真研究,发现询证函中提出的问题不仅是更名问题,也是询证函的开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7条和第75条,业务范围的变更属于内幕信息。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自查。在目前已核实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础上,继续检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决策人员等内部人员及其家属是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买卖和披露公司股份。”

关于更名与内幕信息关系的界定及相关验证,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人士指出,多伦股份需要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多伦股份的更名是基于公司的业务转型。需要,更名与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有关;第二,在公司披露更名公告后,其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上下波动。因此,多伦股份因主营业务调整而更名,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了重大影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

据该人士称,检查股票的异常交易是交易所上市公司自我监管的例行工作。今年以来,在市场持续回暖、中小投资者加速入市的背景下,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加强了对股票异常交易的核查,对76只存在异常交易情况的股票进行了检查。

法律界人士指出,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进行核对,这并不意味着对内幕交易行为的认定。只有在核实过程中发现涉嫌内幕交易的线索,交易所才会要求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调查。
标题:经营范围变更属内幕信息 多伦股份按上交所要求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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