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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倪明亚
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28日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表示,中国证监会作为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落实相关安排,建立私募股权基金监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和事后监管,通过风险监控、检查执法、投资者教育等手段,坚决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为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该负责人表示,中国证监会下一步将采取以下四项措施: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积极推进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条例的出台,在证券法修订中规范股权众筹。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引导金融创新活动规范发展,防止以金融创新为名开展非法金融活动。

二是做好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工作。推动基金行业协会在现有登记备案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私募基金风险监控体系和基于大数据的行业风险监控评估体系,动态评估私募基金行业风险,及时预警潜在风险和非法集资活动风险。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完善现有非法集资处置机制,有效防范私募股权基金和股权众筹等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

第三,加强政策宣传和投资者教育。在对资本市场投资者的教育中,要加强对以私募股权基金和股权众筹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和案例警示,提高投资者对各种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防范意识。完善中国证监会和行业协会网站的投资者教育栏目,加强非法集资案件的宣传,向投资者发放金融行业常见欺诈行为汇编手册,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

第四,加强检查执法,强化声誉约束机制。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加强检查和执法。加大对宣传推广、不合格投资者集资、违规保本保利等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引导行业协会完善黑名单制度,在诚信档案中记录重大不诚信行为和纪律处分,强化声誉约束机制,增加市场失信成本;完善分类公示制度,从虚假申报、重大遗漏、违反三条底线、相关主体不良信用记录四个方面对私募机构违规行为进行公示。
标题:证监会:四大举措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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