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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山东省国有企业改革实施的重要指导文件,《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若干重点任务的实施意见》以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名义联合下发。《意见》确定了一系列重大改革问题的时间表,如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企业社会职能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试点公司等。

意见明确推进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并于2015年4月底前制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推进计划。协调重点上市公司提出股权激励方案,选择条件较好的企业进行试点。2015年上半年制定了措施,2015年下半年选择部分企业进行试点,对非上市企业的关键人才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中长期激励。探索向高级管理人员捐赠的激励方式,鼓励企业家向公益事业捐赠,更好地体现个人贡献的社会价值。

根据意见,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有条件的省属国有企业应改制为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公司。同时,根据全省经济发展的需要,将新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搭建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保值增值和健康发展的平台,促进全省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和优化。2015年上半年,2-3家省级国有企业被确定转制为投资运营公司,首批企业2015年基本完成重点改造工作,逐步进入规范运营。根据第一批改造的进度,一些企业将在下半年进行改造。

《意见》还指出,要稳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中央出台的有关措施相衔接,出台配套措施,选择部分企业进行试点,在取得经验后,在省属国有企业中稳步推进。提高资本证券化水平,加快省级管理企业和优质所有制企业上市,推动一批符合新三板条件的所有制企业上市。

意见要求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关于董事会的建设,尽快启动董事会的运作。在此过程中,董事会成员将逐步配齐人员,一些关键企业将在2015年5月底前配齐人员。2015年9月底前,省级管理企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将全部达到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根据《公司法》的要求,省级管理企业应设立监事会,以充实监事会的力量,提高监事的能力水平。建立和完善企业领导市场化选拔机制,合理提高市场化选拔比例。继续开展高级管理人员合同管理试点工作,努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逐步推进省级管理企业及其所有制企业的实施。

在财务管理方面,《意见》要求2016年省属企业全面达到上市公司财务管理标准,探索实施财务总监制度,完善财务总监制度,到2015年6月底实现省属企业财务总监全覆盖。此外,审计监督得到加强。2015年上半年,共选择了5-7家省属企业,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决策管理的科学性、经营成果的真实性、财务制度的合规性、财务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由第三方中介机构或政府审计机构进行全面审计。加强审计结果的使用,将审计结果和审计责任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逐步扩大披露范围。

在信息披露方面,《意见》要求在2015年3月底前建立省管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的公开披露制度,并公开企业财务预决算、“三大事项”、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履职情况、业务费用等相关信息。应以适当的方式向公众披露。自2016年以来,信息披露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进行了规范,以提高企业管理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积极打造“阳光国企”。2015年6月底前,省级管理企业将公开披露2014年应披露的相关信息。
标题:山东国企深化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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