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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怀柔法院审理了一起业主因违法建设住宅小区而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案件。原告是一家房地产公司,起诉市怀柔区一栋别墅的两名业主和季,因其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未能支付超过3.7万元人民币的物业费。两位业主和季某表示,拖欠的物业费是由于近两年住宅区的违法建筑影响了他们的生活。他们多次向物业公司报告,他们对结果不满意。因此,他们拒绝为对抗支付物业费。该案件没有在法庭上宣布。

因违法建设业主拒不缴纳物业费的
在起诉书中,原告的物业公司要求被告社区居民季支付2012年至2014年期间的物业费3.7万余元,被告社区居民支付同期物业费2.7万余元。
该物业公司表示,自2007年以来一直服务于别墅社区,并与行业委员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一再催促两名被告支付物业费,但被告始终拒绝支付。被告、季称,该物业公司所主张的欠款时间和金额是真实的,且均在2012年前按时缴纳了物业费。但是,由于物业公司未能制止522号违章建筑,他们采取了拒付的方式。

业主声称物业没有在运作
被告人季十多年前在别墅区买了一套房子,她选择了一套视野较好的房子,就是为了能看到不远处的风景。在那之后,house/きだよ被占领了一段时间。2011年,她突然发现隔壁的522号楼正在施工,房子的院子扩建了,院子里建了一个大的混凝土平台,上面盖着一栋两层的房子。季表示,自2010年底以来,522号住宅区的建设一直是非法的。该工程于2011年年中停止,但于2012年2月恢复施工,并于2012年10月完工。

在发现附近居民违章建筑后,季和另一位业主找到了物业公司进行协商。两位业主表示,物业公司最初回复称,业主非法拥有该建筑的手续,但拒绝出示。此后,该物业公司一再声称,它无法说服他们接受非法业主的赔偿。说,她和纪显然不同意赔偿,只要求拆除违章建筑,但物业公司一直推诿各种原因。

无奈之下,两名业主向城管报案。“许多别墅不是业主的第一居所。物业公司应配合城管,以便找到违章建筑业主的通知,制止违章建筑。”两位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没有提供违章建筑业主的联系方式,因此违章建筑通知书无法送达。

两位业主认为,违章建筑改变了整个社区的环境,使他们无法从房子里看到社区前面的湖泊,也影响了室内照明和视觉,对隐私构成了威胁。此外,非法业主修建的私人地下室对地基的影响也不容忽视。非法建造的房屋面积约为200平方米,因此不需要支付相关的物业费,这损害了其他业主的权利。

该物业表示已履行相关义务
"我们一再要求522号业主进行整改."原告的物业公司声称已经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了,但由于找不到人,所以无法告知。在522号业主停止工作后,该物业从未允许其施工车辆进入社区。

据该物业称,522号房屋的建设并未对业主造成任何损害。“业主表示可以赔偿”,物业联系了非法业主,非法业主表示可以赔偿受损业主。然而,两名被告纪某和吴某拒绝与522号房的业主直接讨论,也没有就赔偿问题做出答复。

“房地产公司并非无所不能。”据物业公司称,其无权拆除违法建筑,但只能在委托权限内履行其职责,并已履行其物业义务。庭审期间,原被告未达成协议,怀柔法院决定不进行调解,但未当庭宣判。

专家:谁建造了它,谁在寻找它
北京市第一次业主大会工作咨询中心主任童超在接受《北京日报》采访时表示,违法建筑在北京的别墅中相当普遍,业主与物业之间存在诸多矛盾。他表示,业主以违法建筑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是不明智的,因为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制止社区内的违法建筑,但它们不是权力部门,无权拆除违法建筑。他建议受损的业主应该追究违章建筑业主的责任。(记者杨琳)
标题:北京一小区现违建 两业主拒交物业费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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