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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崔报道:今天,记者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政策进行了规范,并确定该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土地增值税新政支持企业改制重组

根据该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公司企业全部转换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全部转换为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国有土地和房屋在改造前转让和变更所有权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新政支持企业改制重组

此外,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原企业将国有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和变更给被合并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企业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原企业将国有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转让和变更给被分割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是,单位和个人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投资国有土地和房屋,将国有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和变更给被投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新政支持企业改制重组

根据通知,土地增值税暂免期为今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近年来,中国企业重组改制步伐不断加快,这不仅成为企业加强资源整合、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措施,也是国家化解产能过剩矛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途径。201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并购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明确要求企业要充分发挥重组重组的主体作用,抓紧研究完善企业重组重组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政策。

土地增值税新政支持企业改制重组

“这次出台的企业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政策,主要是为了规范和整合原企业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管理司和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负责人表示,具体来说,一是继续实施房地产投资和企业并购相关的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二是规范了企业并购相关土地增值税的政策表述,将并购纳入并购范围;三是增加了企业改制和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的改制形式,将企业法人制度改革和企业分立两种形式纳入优惠范围。

土地增值税新政支持企业改制重组

《通知》还规定,上述与改制重组相关的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这两个部门的负责人解释说,2006年,为了减少税收政策的漏洞,避免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改制”的名义转让房地产,避免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制重组后不得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考虑到上述现象在实际征收管理中仍然存在,企业改制重组的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延续了这一规定。

标题:土地增值税新政支持企业改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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