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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和年初,一些地方悄悄出台了新政策,取消了“90/70”政策,即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单位必须占整个项目的70%以上。许多反对者担心已经供不应求的小型商品房价格将会上涨。

尽管这种担忧并非毫无根据,但事实上,2009年房地产市场处于低谷时,许多城市取消了旨在增加供应以稳定房价的“90/70”政策。在仍在实施中的城市,一些开发商也改变了他们的伪装结构。

多年来,类似的楼市“降温贴”已经有很多,但调控效果往往难以持久。由于“一刀切”,旨在调控商品房价格的调控政策往往无效。受资源禀赋、服务占有等因素的影响,房地产市场因地而异。此外,供应和需求之间的关系因地而异,所以真的没有灵丹妙药。而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需求也在提升。以“90/70”政策为例,它适用于人口密集的特大城市,如北京(房地产)和上海(房地产)。在许多三、四线城市,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不再是市场的主流。随着形势的变化,政策自然要作相应的调整。

当然,我们不能完全否认前几年类似控制措施的合理性。政策总是务实的,调控政策只能从当时的现实出发,而不能从理想状态出发。在房价飙升、房地产投机猖獗、人民怨声载道之际,采取一些行政措施抑制房地产市场过热是有效的。仔细想想,如果没有这些年的调控措施,楼市不可能回到现在的状况。

毕竟,商品房仍然是一种商品。既然是商品,我们就必须尊重市场规律,理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我们必须明确,房地产市场监管的目标不是干预房价,而是实现住房。在目前的情况下,为了实现住房,房地产市场监管应该做更多的减法,并取消那些过时的行政干预措施。

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商品房确实承载了太多的社会功能。保障性住房供给滞后,导致大量中低收入群体被推向商品房市场;优质教育资源的短缺导致“学区住房”价格异常高...如果要长期控制楼市,就必须继续全面深化户籍、教育、医疗、养老等改革,让商品房市场卸下它不应承担的社会负担。当然,相关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我们仍然需要一些耐心来达到这个理想状态。

3月15日,李克强总理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坦言,房地产市场有其自身的规律。那么,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我们不妨从“减负”政策入手。

(任敏)
标题:楼市调控宜做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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