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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欧盟、美国和加拿大的“双重反倾销”之后,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也将于4月7日宣布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初步裁定,并于5月19日做出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最终裁定。业内人士表示,虽然这种“双重对立”只影响了近4亿美元的出口,但后续效应可能会导致中国光伏企业出口市场继续恶化,迎来新一轮的追逐和拦截。

2014年,澳大利亚唯一的光伏板制造商廷多太阳能(tindo solar)指控中国光伏企业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销售产品,以抢夺客户。此后,澳大利亚在5月份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商发起了反倾销调查。据报道,从中国进口的光伏电池板占澳大利亚电池板市场的80%,澳大利亚光伏产业每年给中国制造商带来的价值约为5亿澳元(3.93亿美元)。

事实上,这是第四个对中国光伏企业采取“双反”政策的地区。2013年,欧盟委员会决定对中国的光伏组件和电池征收47.7%至64.9%的双重税收,涉及金额超过200亿美元。2012年,美国决定对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和组件征收反倾销税,2014年,美国举起了“双重反对”的大棒。加拿大也在2015年3月5日做出初步裁决,对天合光能、晶科能源、无锡尚德和其他中国光伏企业征收9%至286%的“双反向”关税,并将在今年6月30日前做出最终裁决。

从煎锅里出来放进火里。今年3月,欧盟贸易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在一份公开文件中指出,三家中国光伏企业——即阿泰、中生光电和于慧阳光——在履行价格承诺时违反了规定,并提议取消它们的免税优惠。

“在美国征收高关税的情况下,后续效应可能导致出口市场继续恶化。”卓创信息分析师彭蒙认为,作为光伏产品制造大国,中国国内市场消化不了过剩产能,因此出口市场仍将占据重要地位。目前,出口主要由美国、日本和欧盟市场驱动,而新兴市场的刚性需求并没有显著增加,频繁的贸易纠纷可能会使龙头企业难以实现销售目标。

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总裁陈康平表示,中国拥有全球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大部分产能,欧美之间不断的贸易摩擦在一定程度上给中国光伏企业的国际发展带来了困难。2015年,“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为中国光伏产业“走出去”开辟了新的方向。

据报道,该公司已在中国以外的海外国家启动了全球制造计划,并在南非和葡萄牙开设了电池模块工厂,目前正在东南亚投资建立第三家海外工厂。此外,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约旦和泰国开发了海外发电站。

这已经成为中国光伏企业的选择。天合光能董事长高也表示,近年来,东南亚、印度、中东、中亚、非洲等地区或国家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呈现爆炸式增长。“一带一路”战略必将推动中国光伏产业在相关地区和国家更好地发展市场份额。

在国内市场,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15年中国新建光伏电站规模设定为17.8兆瓦,比去年实际完成量高出68%。荆科能源相关人士表示,目标规模没有问题,能否完成取决于电网的改善速度、并网问题的解决和限电问题的解决。对于地面电站,有必要出台相应的土地政策,以确保建设电站的土地资源,获得优惠成本,并加快审批程序。在分配方面,瓶颈仍然是融资,政策对银行的影响仍然不足。
标题:“跟风效应”或令光伏业再遭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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