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381字,读完约6分钟
北京,2008年3月31日(记者唐宜良,孙颖)据《中国之声》报道,在日常生活中,一些领导和“相关家庭”向司法工作人员打招呼、递纸条甚至下达指令的情况并不少见。因此,一些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甚至不公正、虚假和错误的案件深受普通民众的痛恨,这也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破坏了国家法律的实施。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领导干部介入司法活动、介入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问责制度。”

昨天,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领导干部介入司法活动和办理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问责规定》,共13条,明确建立了记录、通报和问责三大制度,构筑了权力与法律的“防火墙”。

同时,中央政法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司法机关人事讯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的规定》,为司法机关人事干预案件划定了“红线”。这两个规定在内容上是相互联系的,一是建立一条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隔离带”,二是建立一条从内部“高压线”,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对《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总结:

一、如何确保司法人员如实记录
《条例》要求司法人员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和处理具体案件的情况,要作全面、真实的记录,不留痕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江慧玲:

江慧玲:有了这样一个客观的记录,它实际上可以防止、警告和阻止外部人员或他们自己的法院和总统干预案件。
《条例》还明确规定,以组织名义致函司法机关要求办案,或者领导干部身边的工作人员和亲属干预司法活动、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人员也应当做好记录,保存有关材料。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新泽:

张新泽:全面记录领导干部对司法活动的干扰,定期向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报告相关情况,主要是为通报和问责打好基础。
第二点是如何让干预者承担责任
在实践中,司法人员不愿记录、不敢记录是不可避免的。江慧玲分析道:
江慧玲:对如实记录这些情况的司法人员的保护制度非常重要。
根据《条例》,司法人员应当依法如实记录干预情况,并受法律和组织的保护。领导干部不得打击报复司法人员。司法人员不得辞退、调动、开除、降职、撤职、开除等。没有法律原因或法律程序。打击报复造成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慧玲:报复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因为这是对既定制度的更严重的破坏,是对人们对制度的信心的破坏,也是一种打击。
第三点,什么会被通知
根据《条例》,今后,领导干部要在线索查证、立案、调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要求当事人畅所欲言;要求办案人员或者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指示或纵容身边的工作人员或亲属请求允许为案件当事人说情;并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召开协调会、发布文件等形式。对超越职权的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等。,将会得到通知。

张新泽:党委政法委按程序审批后上报,必要时予以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通报制度将对党政领导非法干预司法活动起到重要的威慑作用。
《条例》要求,领导干部对司法活动的干预和具体案件的处理,应当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作为考核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张新泽:这一规定与党内相应的法律法规、绩效考核等制度规定以及相关的考核评价有效衔接,必将对制约领导干部介入司法活动、介入具体案件起到有力的作用。

第四点:如何确保条例得到实施
根据行业分析,除了保护和问责措施外,我们还应该鼓励和表彰如实记录的勇敢行为,同时推进其他司法改革措施。
江慧玲:我们可以在行政执法机关对人和财产的审计和统一管理中发挥这个作用,这样院长就不必直接记录地方领导干部对人、财产、法院担保、资金等的影响...不要担心这个,这样院长就可以有权力直接抵制一些外部干扰,而院长的解释是直接记录和报告的。

张新泽:着眼于办案终身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廉政建设和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和推进,明确职责分工和配合,确保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坚决打破潜规则,绝不允许处理人情案件、关系案件和金钱案件。

司法公信力的提高将与干预预防制度的实施形成良性互动。
江慧玲: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逐渐提高,外部干预逐渐减少。从外部看,领导干部和群众对司法机关都有足够的信任,所以他们也知道没有必要打招呼和写笔记。

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两个条例的颁布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影响。
最高法律部改革办公室副主任江慧玲认为,该制度的建立将减少非法干预。
江慧玲:这些系统的最终目的是防止它们。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相信实际记录、通报和问责的人数会逐渐减少,有些领导干部肯定会泄气。
国家行政学院法律系系主任胡建淼也认为,该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让领导干部不敢干预司法:
胡建淼:没人敢打招呼。将来,即使一个老同学打招呼,你也可能不知道他已经悄悄地在电话里写下来了。在这个月的什么日期和什么时间,你都不敢打电话给我,告诉我是什么情况。所以这个系统非常有效。

基层司法人员对该条例的出台表示支持和欢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检察院检察员皮燕华:
皮彦华:全民守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顶层设计,从而营造一种依法办事、想方设法解决问题、用方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社会氛围。
四川省监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郑雷:
郑雷:这对于遏制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违法行为大有裨益。这也非常有利于提高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安徽公民李先生:
李:看看网上的冤案、假案、错案。它没有发生在我们身上。如果真的发生在你身上,你会怎么想?有了这样一项政策,我们所有人的未来都将得到保障,这样我们普通人就敢对政府说任何事情。
标题:中办、国办划定“红线” 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
地址:http://www.ayf8.com/asbjzx/1163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