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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处理了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和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处以2013年中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罚款金额为60.88亿元。

发改委对高通处以60.88亿元罚款

2013年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该报告启动了针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国内外数十家手机制造商和基带芯片制造商进行了深入调查,获得了高通公司价格垄断的相关证据,充分听取了高通公司的陈述和申辩,并对高通公司的相关行为构成滥用中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了研究和论证。

发改委对高通处以60.88亿元罚款

经过调查、取证、分析和论证,高通公司在cdma、wcdma和lte无线通信标准的必要专利许可市场和基带芯片市场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并实施了以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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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收取不公平的高额专利许可费。在为中国企业授权专利时,高通公司拒绝提供专利列表,过期专利总是包含在专利组合中,并收取许可费。与此同时,高通公司要求我们的被许可方对其免费持有的相关专利进行反向许可,并拒绝从许可费中扣除反向许可的专利价值或提供其他对价。此外,对于被迫接受非标准基本专利一揽子许可的中国被许可方,高通公司坚持更高的许可费率,同时根据整机的批发净售价收取专利许可费。这些因素的结合导致许可费过高。

发改委对高通处以60.88亿元罚款

其次,没有合法的理由为非无线通信标准设定必要的专利许可。在专利许可中,高通公司没有将无线通信标准的基本专利与非无线通信标准的基本专利区分开来,而是对它们进行单独许可。相反,高通公司利用其在无线通信标准基本专利市场中的主导地位,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将非无线通信标准的基本专利捆绑在一起。中国的一些授权厂商被迫从高通公司获得非无线通信标准的基本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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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基带芯片的销售附带不合理的条件。高通公司将签署专利许可协议,而不是对其提出质疑,作为我们的被许可方获得其基带芯片供应的条件。如果潜在被许可人未能签署包含上述不合理条款的专利许可协议,或者被许可人对专利许可协议提出异议并提起诉讼,高通公司将拒绝提供基带芯片。由于高通公司在基带芯片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并且我们的被许可方高度依赖其基带芯片,高通公司对基带芯片的销售附加了不合理的条件,迫使我们的被许可方接受不公平和不合理的专利许可条件。

发改委对高通处以60.88亿元罚款

高通公司的上述行为排除和限制了市场竞争,阻碍和抑制了技术创新和发展,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关于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无正当理由搭售商品以及在交易中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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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垄断调查期间,高通公司能够配合调查,并主动提出了一揽子整改措施。这些整改措施是针对高通公司对无线标准的某些基本专利的许可,包括:(1)对于在中国销售使用的手机,专利许可费按整机批发净售价的65%收取;(2)在中国向被许可人许可专利时,将提供一份专利清单,过期的专利不收取许可费;(3)在中国的被许可人不需要免费反向许可专利;(四)在许可无线标准的基本专利时,无正当理由不得捆绑非无线通信标准的基本专利;(5)在销售基带芯片时,中国境内的被许可方无需签署含有不合理条件的许可协议,也不质疑专利许可协议作为向中国境内被许可方提供基带芯片的条件。高通公司提交的一揽子整改措施符合本机构决定和整改的要求。高通还表示,将继续加大在华投资,寻求更好的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欢迎高通公司在中国的持续投资,并支持高通公司对其专利技术的使用收取合理的专利费用。

发改委对高通处以60.88亿元罚款

由于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性质严重、程度深、持续时间长,国家发改委责令高通停止违法行为,并对高通2013年在中国的销售额处以8%的罚款。反垄断执法制止了高通的垄断行为,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了消费者利益。

标题:发改委对高通处以60.88亿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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