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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8年2月11日(记者孙颖)据《中国之声》报道,邱菊电影故事中的一个大肚子农妇邱菊,20多年前就成了“人民检察员”的典型代表,邱菊一贯的抱怨方式也给观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教育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仍然对人们的指责心存疑虑。有些人担心政府部门会给法院施加压力,影响判决。

针对这种疑虑,国家最近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即允许跨行政区域审理案件,减少地方政府对行政审判的干预。昨日,北京市第一跨地区法院开审,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就中铁十六局集团路桥公司诉密云县政府安全监管行政许可案举行庭审,为北京市跨地区法院开审拉开了帷幕。

北京市第四中学成立一个月以来,共受理案件近200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比例较高,已成为法院受理案件的一大特色。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第一批跨行政区法院正在进行哪些探索?专家对此有何评论?

主审法官:法庭现在开庭。今天,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原告中铁十六局集团路桥公司诉密云县政府安全监管行政许可案。
2014年7月15日,一名工人在装载硫酸铵时被传送带的电缆电死。根据密云县安监局的调查报告,原告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存在漏洞,原告公司的仓库被出租给大华公司,但没有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租赁合同中也没有规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所有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他们对事故负有责任,并被给予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原告不服,于上班第一天在北京第四中学提起诉讼。

初级制作:事故的人、物、地、时与原告的租赁行为无关,所以我们不是事故的相关单位。租赁协议第五条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因此我们认为事实是错误的。

被告密云县政府副县长郭鹏到庭。
郭鹏:建设单位违规经营,承租人包管,出租人即原告包管。应该承担的主要责任被推掉了,这也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整个审判节奏紧凑,原被告都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法院没有在法庭上宣布判决。巫迪文在村介绍说,从去年12月30日北京四中成立到今年1月30日,在履行职责的第一个月就受理了182起案件。

吴在存:主要是行政诉讼,占一半以上。行政银行起诉人民的比例在区县政府中仍然相对较大,因此系统本身应该重点解决地方行政干预的问题。
吴在存还介绍说,重大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数量超出预期,一些特殊案件如涉外案件也进入了审理过程,具有明显的大案要案和复杂案件的特点。据估计,全年受理的案件数量约为5,000至7,500起。

吴再存:在民商事案件中,重大利益纠纷案件、群众普遍关心的案件以及一些涉及民生的重大案件,包括环境资源案件、食品药品案件等公益诉讼案件,都移交给与原行政区域分离的跨行政区域法院审理。应该说,从制度和机制上来说,这是公正、高效审理此类案件的良好保障。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应松年参加了庭审。他相信,今年5月跨行政区划法院的设立和新的《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将会激发人民的积极性。
应松年:与当地县市政府分开,到专门的法院进行管理,可以避免行政干预,消除很多困难,如立案难、受理难等。我认为行政诉讼案件将会增加。
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北京市整个组织体制改革的试点法院,实行法官权责一体化管理。从制度机制层面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同时,通过法官会议行使审判管理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庭长作为高级法官的优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余安分析道:

余安:建立跨行政区法院,提高司法公信力,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虑是行政案件的公正审理。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改革就是一个典范。当然,也可以说,它为今后建立行政法院提供了经验。
标题:北京跨区域法院第一案开槌 密云县政府副县长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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