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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统一登记的影响几何(政策解读)
新华社
国务院发布的《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2月26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的《中国房地产统一登记办法(试行)》发布。同日,国土资源部房地产登记局局长王光华、副局长冷洪志就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旧证件可以长期使用,小产权房不能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书具体指的是什么?谁拿着它?
据介绍,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依据,由登记机构持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了不动产的位置、边界、界线、面积和用途等自然条件;房地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和权利变动的权属状况;以及与限制房地产权利和提示有关的事项。

《不动产证书》是债权人持有的债权人不动产的权利证书。有两个版本:单一版本和集成版本,注册的主要信息记录在证书中。单一版本证书记录了房地产单位的房地产权利。综合版证书记录了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房地产单位的房地产权利。目前主要使用单一证书。

《房地产登记证》是其他权利的凭证,用于证明房地产的抵押、地役权、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由登记机关持有。例如,当债权人申请银行贷款时,他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向银行签发证明文件,以方便债权人的贷款。如果权利人的财产权已经被查封和登记,将不会颁发任何证书或证明。

王光华强调,要统一书证,坚持方便群众。过去,有关机构颁发的各种产权证书都坚持不变。只要不改变或买卖不动产权利,新的不动产权利证书就不会更新,旧的证书可以长期使用,旧的证书和新的证书将齐头并进。农村耕地的承包、管理和使用权现在由农业部管理和分配。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未来的农村土地权证管理将纳入房地产统一登记管理。耕地实行统一管理,过渡期为5年。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具体过程包括权利人申请、登记机关受理、登记和认证四个步骤。单位房地产登记需要30个工作日完成。目前,正在制定统一的房地产登记收费标准。过去,房地产调查和土地调查有两项分项收费,一项是生产成本,另一项是登记费。注册费是两件,一件给个人,一件给企业。

农村家庭的房地产权通常记录在户主的名下。户主死亡后的不动产继承权是一项明确的权利,依法得到保障。农村居民上楼的物权应以农民的宅基地是否依法取得为原则。依法取得宅基地的,发给不动产产权证。由于小产权房是违法的,不可能依法取得统一的房地产产权登记。

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一些讨论。房地产统一登记是为了打击腐败,降低房价,为税收铺平道路。冷洪志表示,这些都与房地产统一登记没有直接关系。反腐败调查是由专门机构组织的,而房地产也是在原登记机关登记的,所以它要么是反腐败,要么是房地产的统一登记。房价涨跌的原因在于供求关系的变化和经济形势的变化,而不在于房地产的统一登记。税收属于国家的财税政策,应该征收什么税,不应该征收什么税,应该由国家制定和颁布,这不一定与房地产的统一登记有关。

统一登记可以确保交易安全,防止一室一地的销售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意义是什么?
据报道,统一的书籍和证书是一个更有效地保护房地产权利的必然要求。不动产登记是物权公示的合法手段。不动产物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记载在登记簿上,并反映在证书上。只有书证内容统一,物权变动才能体现统一规范,物权才能得到统一严格的保护。

统一书证是更有效地保证房地产交易安全的必然要求。在房地产的实际交易过程中,双方都将证书交给权利人和登记机构管理的登记簿。如果账簿和凭证不统一,特别是凭证不统一,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登记簿和多张凭证,交易双方不能有效判断权利的真实归属,可能会出现一室一地多销,造成交易风险。

统一书证是方便人民、造福人民的必然要求。登记簿不仅是物权归属的依据,也是依法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主要内容。统一证书,消除分散登记模式下证书不统一、不同产权发行不同证书的弊端,有效方便人民、造福人民,降低行政成本。当证书统一后,普通人获得证书的成本将会降低。

王光华强调,实施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必须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个统一”。统一书证在于方便人民,造福人民。
不得随意减少登记簿记载的内容,登记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房地产登记证样式的使用和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
据介绍,在使用中,不动产登记簿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统一的登记样式制作和使用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的权利登记项目,因地制宜地调整登记簿,但不得随意减少登记簿记载的内容。

在管理方面,纸质媒体的《房地产登记簿》、《房地产证》、《房地产登记证》应加盖房地产登记机构的“房地产登记专用章”。房地产登记机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负责房地产登记的部门。如果XX县人民政府确定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房地产登记,则县国土资源局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证上加盖“XX县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登记专用章”。

冷洪志说,在印刷方面,《不动产权利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书》是在国土资源部的统一监督下进行的。证件的样式和印制标准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在监管方面,应建立《不动产权利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书》印制和使用的汇总统计分析和公示制度。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登记证使用的监管。伪造、变造证件或者非法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的,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未按规定使用、保存和管理房地产登记证的,责令改正。

目前,已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登记机构和职责的整合。到去年年底,70个县(市、旗)和30多个市(州、盟)完成了登记机构和职责的整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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