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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近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指导意见》中,一项重要举措是要求各地建立政府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面对租房的混乱局面,人们肯定政府应该做点什么,但他们也担心这是否越位。

根据《指导意见》披露的信息,建立房屋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是政府引导市场的重要手段,旨在为租赁市场的供需双方提供高效、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

目前,越来越多的人在城市租房,租房的麻烦层出不穷。找房子困难、“黑中介”、不安全的私人交易等。,给租房者和租房者都带来了很多麻烦。现在,政府已经主动在政府公信力平台上发布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信息,并提供租赁合同的示范文本。这些措施无疑有利于规范房屋租赁市场。

然而,经过思考,仍然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脑海中浮现的一个现实问题是,是否要为在政府建立的平台上发布信息付费。如果你需要付费,这样的平台和市场上现有的中介服务有什么区别?从更深层次上思考,租与租是一种市场行为,政府应该扮演“裁判”的角色,发挥其监督职能。有没有任何直接以“运动员”身份进入体育场的嫌疑?过去无数的例子证明,政府当裁判、当运动员,对培育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来说,肯定弊大于利,这些教训应该牢记在心。

据了解,将有一系列配套措施,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希望政府在制定规则时不要干预租赁双方的具体经济行为,以免权利的脚步踩在自由经济的手上。
标题:改变租房乱象政府要有为莫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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