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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海发布了一份关于外滩踩踏事件的调查报告,踩踏事件发生的陈毅广场附近正在进行封闭改造和绿化维护。新华社记者辛欣照片
昨天上午,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12月31日外滩踩踏事件的调查报告。
针对这份调查报告,上海联合减灾应急管理促进中心主任白涛认为,调查报告更加细致、可靠地还原了外滩踩踏事件的动态发展过程,并指出相关部门在预案、新年活动变化宣传、警力安排、应急响应等方面的疏忽和不当行为。

《新京报》记者对调查报告中反映的四大问题进行了质疑和梳理。
调查小组做了什么?
100多人参加了调查和取证工作,并采访了51名政府官员
根据调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上海市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市于1月1日清晨成立了市政府联合调查组,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涂光绍为组长,副市长周波为副组长。 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及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纪委、市应急办、市法制办、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联合调查组邀请了州和市在应急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对事件调查进行分析和论证。调查专家包括原国务院参事单、法律专家沈、国家行政学院应急培训中心案例研究中心主任钟开斌、上海市委员陆、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复旦大学城市治安研究中心主任滕、上海市城市治安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执行主任董友红。

联合调查组通过实地调查、调查取证、专家论证和综合分析等方式开展事件调查。事件发生后,联合调查组迅速组织力量对事件现场进行了调查,并先后调查和走访了伤者、值班警察、市民和游客、地铁工作人员等。,了解事件并检查事件现场的相关情况。联合调查组还检索和查看了外滩地区累计约70小时的36个监测探头的录像资料,系统整理了相关法律法规,查阅了“三个规划”、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市、区部门会议纪要等195个文件,约谈了10个市级部门(单位)、黄浦区政府和相关区部门的51名领导,并对相关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

经过上述联合调查组的调查,调查报告在21天内发布。报告还原了事件的全过程,摸清了相关应对情况,分析了事件原因,认定了事件性质,提出了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提出了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相关工作的整改建议。

为什么不能称之为“事故”?
调查组表示,该事件不是生产经营活动,也没有组织活动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调查组成员山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到,这起事件被界定为“事件”而不是“事故”,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确定的:“我们说这是一起踩踏事件,而不是生产安全事故,两者是有区别的。首先,它不是生产经营活动,其次,它不是有组织的群众活动。因此,它被列为公共安全责任事件。”

同时,强调,无论是事故还是事件,都要按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不存在被定性为事件后不追究责任的情况。
联合调查组成员、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刘萍指出,在实际处理过程中,事故与事故之间没有明显区别。对于最终的治疗,关键是找到一个法律依据。“事故不必与人打交道,如自然灾害造成的核泄漏就不能与人打交道。有些事件必须与人打交道,比如公共安全事件。事件或事故与责任没有直接关系。关键是看政府是否做了什么,是直接过错还是间接责任。”

四川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教授顾,以及上海联合减灾与应急管理促进中心主任昨日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都指出,“事故”和“事件”在措辞上没有太大区别。最重要的是,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制定应急预案,无论是有组织活动中的事故,还是无组织的群众自发聚集活动中的事故。“不管有没有组织,这样大规模的人群聚集,政府相关部门必须考虑相关风险,包括恐怖袭击的风险。一旦发生恐怖袭击,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后果不堪设想。”

调查20天是不是太慢了?
相关规定是在60天内提交一份调查报告,专家说这“非常快”
据《人民日报》报道,原国务院参事、国家应急管理专家山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对突发事故的调查要求在事故发生后60天内提交调查报告。国务院第493号令的要求也是在60天之内,必要时可以延长。调查持续了20天,并于21日公布。应该说,这是非常快。”

"调查正在全力进行。"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华克勤表示,调查组有38人已经离岗,先后有100多人参加了工作。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应急办主任熊解释了20天后公布调查结果的原因:“关键是要找到确凿的证据,在有力的证据支持下形成调查报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过去的20天里,调查小组采访了51名政府工作人员。

上海联合减灾与应急管理促进中心主任白涛和中国安全科学研究院教授周建新昨天也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大约20天内发布这样一份调查报告的速度非常快。”

上海市监察局副局长王宇表示,根据有关规定,监察机关认定了事件的性质,对涉及被监察对象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并依法作出了监察决定或提出了监察建议。

“整个调查过程也应受到监督,以使调查符合法律。人员的处理和责任的确定也必须客观真实。在确定对这些人的责任和处罚级别时,要严格遵守《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相关文件必须齐全。所有身份证明必须由本人审核、认可和签署。例如,每一个负责任的人都应该就自己的责任和接受处罚的态度作出书面声明。”王宇说,责任的确定要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例如,对局级干部的纪律处分应该由市委常委会批准。

为什么高级官员没有被追究责任?
调查组认定黄浦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昨天公布的问责名单上,有11名责任人,他们都集中在黄埔区的领导。为什么问责的结果集中在地区一级的责任人身上?
对此,联合调查组成员、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刘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给予处分……”

刘平解释说,根据这项法律,因紧急情况而应受到惩罚的是那些“直接责任者”。调查显示,上海市政府同意暂停外滩风景区的新年倒计时活动,并“明确要求‘谁主办,谁负责’,实行属地管辖,切实落实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上海市实施办法》、《上海外滩风景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根据综合调查结果,调查组认定黄浦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此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顾表示,调查报告有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即黄浦区相关领导,他们负有不可推卸的指挥和管理责任。然而,外滩踩踏事件不仅是黄浦区的一个问题,也涉及到整个上海市的应急管理。“人群从整个上海涌入,从整个城市的早期应急计划、交通引导到上级监管,这是一个城市系统问题。”
标题:新京报:外滩踩踏事故为何未问责更高级别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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