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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9日电(记者孙颖)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起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检察机关将加强对未成年人刑事立案的监督,建立讯问未成年人的录音录像制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检: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12年10月制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工作的决定》以来,为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措施的要求,第二次向全国检察机关提出进一步加强未经审查工作的要求。 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救助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最高检: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未经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推动司法观念的转变,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各项法规和要求。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将未成年人性侵害、拐卖、胁迫、欺骗、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刑事案件纳入未经审查的部门受理范围,加强立案监督,依法严厉打击未成年人犯罪。注重办案方法和技巧,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

最高检: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未经审查的工作机制建设:细化办案特别程序,建立未经审查的专门办案场所和未经审查的工作室,规范未成年人讯问(询问)和不起诉指令、公告、不公开听证等。特殊程序,逐步建立讯问(询问)未成年人的录音录像制度;完善政法机关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协调机制;为未经审查的工作建立远程协助机制。异地检察机关在社会调查、有条件不起诉监督检查、后续协助教育、社区矫正、犯罪记录封存等方面请求协助的。配合的检察机关应及时配合,必要时可与上级检察机关未经审查的部门配合。

最高检: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通知》指出,要抓住当前机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未经审查的专门机构建设;继续推进未经审查的首席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保留和巩固已设立未经审查的专门机构和专门小组的地方;加强未审专业人员配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建立独立的未审工作评估机制和岗位能力标准,努力提高未审团队的专业水平。

最高检: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此外,《通知》还要求进一步推进社会化体系建设,着力建立与社会力量多部门合作和司法救助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工作。

标题:最高检: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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