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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宣布对北京大学资源控股和北京正泉控股的非法处置。资源控股和正泉控股未能及时披露持股协议和股权变动情况,也未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开谴责北京大学资源控股公司和北京正泉控股公司。

持股协议及时披露已经一年多了
2013年6月14日,北京大学制药发布了股权转让公告。北京大学制药的第二大股东北京大学制药与正泉控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正泉控股接受北京大学制药持有的4000万股北京大学制药股份,占北京大学制药总股本的6.71%。

在此之前,北京大学资源控股已经与正泉控股签订了股权持有协议,即上述4000万股由正泉控股代表北京大学资源控股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表示,上述协议签署后,北京大学资源控股和正泉控股均未履行及时披露协议及北京大学制药股份变动的义务。

事实上,备受关注的北大方正集团与北京正泉控股之间的大战,是由正泉控股连续五次公布上述“代理事件”引发的。去年11月2日,正泉控股公开报道,方正集团高管通过北京大学医学院的内幕交易获利近4亿元。

北大资源曾表示,它被迫持有已被隐瞒了一年多的持股协议。由于监管部门完成股权转让审批后,正泉控股融资失败,无法出资,北京大学资源有限公司不得不与其达成控股协议。然而,郑泉否认了这一说法。

正泉控股去年五次违反规定,“没有逃避”
此外,深交所公开谴责北大资源控股和正泉控股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提案时没有弃权。
北京大学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大学制药有限公司是相关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股东在涉及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时,应投弃权票,即北京大学制药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北京大学资源控股公司有关的议案时,正泉控股公司应投弃权票。

据深交所报道,去年,正泉控股在北京大学制药五大股东大会上没有对相关提案进行回避表决。
上海华融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峰表示,深圳证券交易所是一个自律性的监管机构,公开谴责已经是一种相对较重的处罚;目前,中国证监会已对北京大学医药和正泉控股涉嫌虚假披露一事进行了调查。事件引起高度关注,情况恶劣,相关公司可能会受到处罚。
标题:深交所公开谴责北大资源和政泉控股违规:瞒了一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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