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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杭州、南京等地的存款人的银行存款相继被曝光“失踪”,引起了社会和监管部门的关注。2月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一篇评论文章,“所谓的“存款缺失”被证明是“欺诈”。据记者了解,所谓的"漏存"实际上是"骗来的"。目前,银行存款没有损失或消失,提醒储户不要贪图高利率,以免上当受骗。该人士表示,存款诈骗案需要司法部门调查,责任确定后,监管部门将追究责任。

1月15日,新华社发表了一份调查报告,题为“42名储户损失9500万英镑存款,许多地方的银行存款多次消失”。
据报道,最近几天,许多地方的银行存款频频“消失”,浙江杭州的42家银行的储户在银行里只有几千万的存款,甚至被清算;泸州老窖等知名企业的存款(报价、咨询)也异常,近3个月存入银行的5亿元也不见了。与此同时,义乌、南京和湖北的储户存款也消失了。

昨日,据河北省银监局记者了解,所谓“丢失存款”的作者原来是“被骗”,据了解,上述存款并非“丢失”或“被盗”,而是不知不觉中“被骗”。随着atm机、pos机、网上银行和手机等支付方式的日益普及,通过银行渠道诈骗或冒充银行已成为一些诈骗者的首选。

1月23日,在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的2014年金融改革政策吹风会上,银监会副主席王肇星表示,银监会对此事已予以关注,具体原因和情况仍在调查中。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银行都必须加强自身管理,有义务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存款人的存款丢失后,银行需要调查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王肇星表示,无论是由于银行管理或信息系统存在漏洞,还是个别社会犯罪分子与银行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骗取存款,都要区别不同情况、不同性质、不同责任,分别处理。

据上述银监会相关人士称,银行存款是安全的,但不能排除银行员工中存在“坏人”与外界勾结骗取存款等情况。银监会要求银行进行彻底调查。
“42名储户因内外勾结诈骗而蒙受损失”
2月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表评论文章“所谓的“漏存”变成了“骗存”,对存款诈骗的方式进行了分类,认为主要有:社会人员诈骗、银行员工与境内外社会人员串通诈骗、银行员工骗取客户存款;与三种不同类型的欺诈相对应,银行承担着不同的责任。

泸州老窖案:社会人事欺诈
文章指出,泸州老窖公司1.5亿元银行存款的“损失”属于社会欺诈。几名诈骗犯合谋伪造银行印章,伪造存款合作协议,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在公司门口开户,获取公司开户所需的信息和印象,然后私刻假印章,伪造开户信息,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并使用假印章将所有存款转出银行。

文章称,在这种情况下,客户未能辨别真伪,泄露关键信息,导致资金被骗,银行似乎没有明显的过错。当然,银行也有责任和义务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银行工作人员有必要严格把关,严守纪律,以减少犯罪分子的机会。

42储户案:内外勾结诈骗
文章还指出,“高存款利率”是银行员工和社会工作者相互勾结的常见诱饵。例如,杭州的42名储户被承诺年利率为13%,然后他们被带到银行对面的一个房间签署承诺书,其中包括“禁止短信提醒”、“禁止网上银行”,更荒谬的是“对在银行工作的亲友不要提这件事”,这显然不是正常的存款。

文章指出,在发生内外合谋欺诈的情况下,相关银行必须对储户的财务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银行为了自身的信誉,一般提前存款本金和正常利息;司法部门也将根据各方的责任做出最终决定。但是,存款的高利率得不到保障,而且有可能损失部分本金。

在银行雇员诈骗客户存款的案件中,曾有银行雇员多次欺骗存款人输入密码,并在存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转移存款。当这种欺诈发生时,银行将承担全部责任。
标题:银监会称存款失踪实为被骗 不排除银行里有内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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