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83字,读完约1分钟
上市公司国药股份有限公司2月5日宣布,最近收到其控股股东国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的通知,国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药集团”)已获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答复中原则同意国药集团试点的相关内容,明确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的基本原则。坚持法律法规,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遵循国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平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同意选择国药集团制药有限公司作为国药集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首批试点单位之一;国药集团需要研究和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执行相关的审计程序。

据公开信息显示,去年7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至少6家中央企业进行“四项改革”。其中,中国医药集团公司和中国建材集团公司开展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试点项目。数据显示,国药集团是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2013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亿元,拥有国药控股、国药股份、国药恒信、天坛生物、现代医药和中药六家上市公司。

天坛生物与现代制药也于2月5日晚宣布,中国医药集团公司混合改革试点方案已获SASAC批准,审批中原则同意试点方案的相关内容。然而,天坛生物和现代制药并未被列入国药集团实施国有资产改革的第一批试点单位。
标题:国药集团混改方案获批 国药股份首批试点
地址:http://www.ayf8.com/asbjzx/387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