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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坚持依法治税,规范税收征管活动,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保证税收质量,实现真正的无水分增长。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坚决不收“过头税”

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提高税收质量的通知》中提出,各级税务部门要坚持依法组织收入,税收形势越严峻,“赚够钱”越少。我们必须坚决不征收过多的税收,坚决防止非法手段,如空转移/转移税收,坚决避免突然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坚决不收“过头税”

“各级税务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不实施税收优惠、不征收‘超额税收’的观念,认真执行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税收优惠的实施打折扣。”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防止擅自或变相减税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坚决不收“过头税”

《通知》进一步强调提高收入质量的重要性,要求将收入质量管理作为重点工作,建立健全税收质量评价体系,加强风险管理和税收入库评估,加强税收质量监督管理;加强税务会计监管,及时发现税收执法风险,规范税收征管秩序。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坚决不收“过头税”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要求,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超征税、非法征税、超征税等问题,促进税收执法规范化,实现依法治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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