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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部门合作共同开展土地节税试点工作的通知》,得到了青岛市政府的支持和市国土房管部门的配合。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在2008年探索“土地治税”税收征管模式的基础上,深化了土地治税,促进了土地节税。

“节税节地,从根本上说,就是有效配置资源,促进土地节约和利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局长郑说。通过征收和管理土地税,鼓励土地使用者通过集约用地增加收入,改变了部分土地的闲置状态,达到了节税节地的目的。

2013年9月,税务人员通过分析国土资源部传递的信息,发现孙在2008年获得了一起未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案件,土地使用税和滞纳金共计49.9万元。然而,孙以前对纳税知之甚少。虽然土地价值几乎翻了一番,但由于土地没有被利用,税收负担增加了。为降低土地持有成本和风险,同年11月,孙与他人合伙成立纺织公司,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郑表示,青岛市地税局将借房地产登记条例正式实施之机,加强与国土房管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完善土地与地税信息交流的数据传输机制,实现土地地籍信息与地税税源信息的互通,以深化土地税收征管工作,实现节税节地。(秀国华)
标题:青岛地税深化以地控税推进以税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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