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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008年4月8日电(记者万兆旭)据《中国之声新闻报》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近日结束了《关于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这是NDRC自去年11月以来第二次就电动汽车生产的准入门槛征求意见。15-4-8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 >

该征求意见稿明确,新项目企业必须具备3年以上纯电动乘用车研发基础,拥有纯电动乘用车自主知识产权和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等。去年,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一次收集关于电动汽车制造进入门槛的意见时,恰好赶上了乐视制造电动汽车的计划。对于制造汽车的门槛,乐视控股汽车网络首席执行官何毅早些时候表示:

何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部门也提出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征集。乐视将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申请相关许可证。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除非乐视大举投资收购具备生产电动汽车条件的汽车集团,否则不可能独立生产汽车。此外,征求意见稿一出台,“纯电动乘用车”显然是指“纯电动及系列混合动力(扩展计划)乘用车”,这在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并未特别强调。业内人士认为,强调这一点是为了关闭最高时速50至70公里的低速电动汽车的大门。对于电动汽车制造,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董阳认为,整个新能源汽车技术更新非常快,所以要求是相对的

董阳:新能源汽车是一种技术发展和更新迅速的产品。应该特别注意技术的迅速更新。不要把它建成一条旧的、落后的、未售出的生产线。
(中国国家广播电台开通了一条新闻热线4008000088,你可以通过拨打这条热线立即反馈手中的新闻线索。我们将立即派记者调查事件,报道事实,揭露真相。(
标题:电动汽车生产准入门槛第二次意见征集 低速车未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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