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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晓明从小就和父母祖父母住在一个60平方米的小房子里。他的祖父母住在一个房间里,他和父母住在一个房间里。长期和父母住在同一个房间,潘晓明渴望有一个独立的房间。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渴望变得更加强烈。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想毒死自己的奶奶杨,结果导致了一个无辜的5岁男孩郑的死亡。4月2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就潘晓明涉嫌故意杀人、过失运送危险物品案举行庭审。

“我想拥有自己的空房间”
潘晓明是北京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一名20岁的学生。因为他的父母生病了,没有固定的收入,他从出生就一直和父母祖父母住在一起。潘晓明说,一个五口之家通常分开吃饭。我的父亲和祖父因为房子的问题发生了冲突。爷爷让他们家申请经济适用房,但他们一直没有得到。潘晓明说,看到父亲因为和爷爷吵架而偷偷流泪,心里很不是滋味。

“我从小就和父母睡在同一张床上,我想有自己的空房间。每天睡觉前,我最想的是,如果空的房间是我的,那该有多好。”潘晓明在法庭上说,他已经18岁了,身高超过1.8米,和父母睡在一起。他在心理上无法接受,担心自己会被嘲笑,所以他从来不敢带他的同学去他家玩。家里有人曾经提出在客厅里搭一张床,但我的祖父母拒绝了。

看电视会让人心碎
据说,他与祖母杨的关系一直“不错”。直到十三四岁的时候,我的父亲和祖父才为房子争吵,他知道他的祖母不是他亲生的祖母。从那以后,当她从学校回家时,潘晓明甚至懒得和她奶奶打招呼。

碰巧,潘晓明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个关于爷爷奶奶和她的家人争夺房地产的节目。潘晓明一直认为这房子是爷爷的,担心爷爷死后,“外国”奶奶会继承房产,把家人赶出去,于是她想出了毒死奶奶的主意。

2013年国庆节,父母准备给祖父母送礼物,潘晓明意识到机会来了。知道奶奶喜欢喝露露杏仁奶,他打算买一盒杏仁奶,然后用它来毒死奶奶。
潘晓明平时在课堂上做实验时了解到亚硝酸钠有一定的毒性。他特别在网上查询,了解到如果人们食用0.2-0.5克亚硝酸钠,可能会有中毒症状。如果他们一次吃3克,他们可能会死。他买了500克亚硝酸钠。之后,他从网上买了一盒露露杏仁露,在21盒(一盒24盒)的杏仁露中注入了总计约20克的亚硝酸钠,然后重新包装并密封。

无辜的男孩死了
杨奶奶喝了少量酒后呕吐,所以她停止了饮酒。2013年11月中旬,潘晓明因肺炎住院。当他的祖母杨来看他时,她把剩下的杏仁奶给了他,说他病了,不舒服,所以他不想喝水。看到奶奶如此关心自己,潘晓明放弃了继续毒害奶奶的想法。

这盒有毒的杏仁露一直放在潘晓明和他父母住的房间的散热器旁边。为了避免父母误食,他告诉母亲杏仁奶是在一家小店里买的,已经过期了,所以他告诉他们不要喝。2014年1月5日,母亲不知杏仁露有毒,将杏仁露和外包装扔进小区楼下的垃圾桶,被受害人李捡起,其中三份交给徐。喝了一盒杏仁奶后,李造成了亚硝酸钠中毒和应激性溃疡。经鉴定,李的身体伤害程度为轻伤。受害人郑(男,5岁)于2014年1月6日因饮用其母亲徐给他的一盒杏仁奶而死亡。经鉴定,郑死于亚硝酸钠中毒。

家庭环境、自我认知和人格造就悲剧
潘晓明承认他平时很自卑,不善于和身边的人交流思想。遇到问题时,他总是通过和qq好友聊天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同时,他认为他朋友家里的经济状况更好,但他自己却相形见绌。

由于潘晓明犯罪时刚满18岁,法院委托首都师范大学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服务中心对潘晓明进行社会调查,指出潘晓明犯罪的原因包括:家庭因住房问题而产生的差异和隔阂,家庭成员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和信任,使他感到家庭关系和生活的危机。他自己说,随着年龄的增长,受家庭关系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他开始担心家庭的经济和住房情况,他在心理上没有安全感。他希望解决这个问题,但缺乏相应的能力和正确的方法,所以他采取了极端的措施。他把这描述为“我希望立刻解决这些问题”;他在处理事情时更有自我意识和冲动。当家庭关系出现纠纷时,他主观上扩大了家庭关系的危机和自己的生存,然后决定以极端的方式实现自己的要求。人格特征、极端自我意识和自我中心价值观是他实施这一行为的重要原因;缺乏对法律和他人生命的基本尊重,在策划犯罪时,他只考虑如何逃避责任,而不考虑他人的权益,对他人的生命极为漠视。

该中心的社会调查员王旭辉在审判后接受采访时说,因为斯潘塞·潘生活在一个小环境中,他没有自己独立的空,缺乏和谐的家庭氛围。因此,他对空独立的渴望是显而易见的。在对自己缺乏正确认识的情况下,他选择了家庭环境、自我意识和人格,而第三方的介入则导致了后来的悲剧。
标题:担心奶奶将来争房产 他竟选择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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