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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也就是“老年住房”试点9个月后,中国保监会批准了幸福人寿老年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部分)的保险条款。中国首个保险版的“家庭养老”产品正式发布。

幸福人寿试水“以房养老”

据业内人士介绍,作为业内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幸福人寿的“户对户养老”保险产品是一种尝试,整体设计符合要求,但户对户养老只是对养老方式的一种补充,不会成为主要渠道。保险学者郭早些时候表示,现在很难估计这个市场有多大。朱明来认为,“以房养老”的市场不会很大。

幸福人寿试水“以房养老”

快乐生活是第一次吃螃蟹

3月27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了《幸福生活》的“家庭养老”保险条款。幸福人寿前董事长孟晓苏于2003年首次提出“为老年人提供住房”的概念,至今已有10多年。

幸福人寿试水“以房养老”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将住房抵押贷款与终身养老保险相结合的一种创新的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财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抵押权人同意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权,并按约定的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老年人死亡后,保险公司获得处分抵押财产的权利,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支付养老保险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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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3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试行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宣布从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保险将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试点,参保人群为60岁以上、拥有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幸福人寿试水“以房养老”

“为老年人提供住房”在中国是一个新生事物,中国保监会和保险公司对此持谨慎态度。试点开始近九个月了,虽然有几家保险公司已经进行了试点,幸福生活还是率先提交了相关的方案和产品。

幸福人寿试水“以房养老”

作为第一个“吃螃蟹者”,幸福生活的“敬老院”产品“宝库”的具体要求是投保年龄为60-85岁,双方根据老年人的住房情况、预期增值和平均寿命商定基本养老保险金额。政策生效后,保险公司将按月向老年人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额(将扣除部分管理费用)。与普通人身保险产品的10天犹豫期相比,住房养老产品设定的犹豫期达到了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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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保险行业知情人士根据中国保监会网站上公布的保险费率表计算得出,以有效保险价值(即房屋价值)为500万的70岁男性老年人为例,扣除递延年金保费和保单管理费后,老年人的月养老金约为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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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在于价格上涨难以计算

在业内人士看来,老年人住房十多年来没有得到有效推广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房价的波动,二是老年人的实际寿命。以上两个不确定因素将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支付期限和支付费用总额,进而影响其偿付能力。

幸福人寿试水“以房养老”

“11年来,‘养老’为什么没有启动?这是因为一部分人认为房价会下跌,不会上涨。”在去年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孟晓苏表示,保险公司参与的热情不高,即他们误以为房价会下跌。

幸福人寿试水“以房养老”

鉴于房价的波动,中国保监会建议设立参与性产品和非参与性产品。参与式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可以参与房地产增值收益的分享,通过评估,被保险人抵押的房地产增值按照合同在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不参与产品是指保险公司不参与房地产增值收益的分享,抵押房地产的所有增值都属于投保人。

幸福人寿试水“以房养老”

孟晓苏认为房价将长期上涨,但设计逐户养老保险产品的困难在于难以计算未来房价的上涨。因此,第一个逐户养老保险产品将首先尝试不参与。在房价上涨的部分,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住房增值收入。

幸福人寿试水“以房养老”

据了解,幸福生活之家贵族产品已经考虑了房子的预期增值收入。首先,对幸福生活中抵押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对增值部分增加养老金,并考虑提前支付被保险财产的预期增值收益。其次,幸福生活不参与房地产增值收益的分享。如果房价上涨,抵押房地产的增值属于被保险人;同时,幸福生活承担着房价下跌的风险,老年人在投保后可以获得终身固定的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

幸福人寿试水“以房养老”

设计中考虑了寿命风险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除了房价下跌的风险,还有对老年人长寿风险的担忧。

去年试点项目发布时,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定期向老年人发放养老金,直至他们死亡,以确保老年人在老年后无忧无虑。如果财产处置收入不足以支付保险公司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将承担房价不足的风险,不会向老年人家庭索赔。

幸福人寿试水“以房养老”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明来(音译)认为,从产品设计的角度来看,幸福人寿通过延迟年金支付,防范了长寿风险,构筑了一道防火墙。被保险人支付的递延年金保费将在特定期限后累积用于支付养老保险。

幸福人寿试水“以房养老”

根据产品费率表,当递延年金中没有死亡或退保福利时,60岁男性支付的年数(特定时期的年数)为26年,递延年金支付的年保费为2544元。扣除递延年金及相关费用后,被保险人每月收到的基本养老保险金额为2514元。

幸福人寿试水“以房养老”

朱明来解释说,延期支付年金的年数(有特定期限的年数)是26年,这是被保险人的预计未来生存时间。也就是说,当一个60岁的老人为“养老”投保时,估计有效保险价值为100万元,他可以每月领取2514元的养老金,直到86岁;活到86岁后我应该做什么?根据幸福人寿保险的产品设计,86岁之前支付的延长年金是用来抵御长寿风险的,这样老人可以继续以同样的标准(2514元/月)领取养老金,直到寿终正寝。

幸福人寿试水“以房养老”

根据条款规定,保险年度的递延年金保费支付时间为每个保单年度的开始,即首次支付养老保险,26年后支付的递延年金保费将累计为26年后支付的养老保险。同时,该条款表明被保险人不需要支付现金形式的递延年金保费,但可以直接从老年人的月养老金中扣除。但是,应支付的递延年金保费在需要支付时,将计入累计计息养老保险的相关费用账户,累计利息将会累计。

幸福人寿试水“以房养老”

业内人士认为,它不会成为养老的主要渠道

去年,《幸福生活》和蔡佳联合举办了“幸福家庭日”公益活动,并在全国40个城市的近100个社区进行了实地调查。1200多份有效问卷调查显示,90%以上的老年人都住在家里,其中16.18%独居,42.03%与妻子同住。

幸福人寿试水“以房养老”

保险学者年朱郭在接受采访时说,现在很难估计这个市场有多大。幸福生活积极尝试生产产品,但很难说能下多少订单。

业内人士仍然认为,住房养老只是养老方式的补充,不会成为主要渠道。

孟晓苏此前表示,子女养老金仍将是中国未来养老金的主要渠道。老年住房只是社会养老模式的补充,它丰富了老年人的养老选择。在不影响老年人现有养老福利的前提下,增加了新的养老模式,老年人可以根据个人生活状况和养老需求自愿投保。

幸福人寿试水“以房养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老年住房”在中国遇到了水土不服的问题。首先是概念。房子一直是作为家庭财产继承的。如果他们被抵押给银行,他们的孩子不能继承他们,所以有很大的阻力。同时,“逐户养老”在国外不是主流产品,只是增加了一种养老选择。

幸福人寿试水“以房养老”

据幸福人寿相关人士介绍,在挨家挨户养老业务试点期间,我们将重点关注孤寡老人和失去家庭的老人,但有孩子且有强烈愿望的老人也可以成为试点期间的目标客户。

幸福人寿试水“以房养老”

朱明来表示,“以房养老”的市场不会很大。受中国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老年人不会抵押他们的房子,除非他们必须这样做。

“对老年人来说,最大的风险是对老年人的医疗和护理。因此,在发放养老金的同时,能否与养老社区结合起来,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可以在今后的产业链建设中进一步完善。”朱明来建议,除了生产产品,还应该在相关的服务行业做更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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